2023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54万元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4-03-14 17:15:54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回顾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并围绕“走近‘3·15’、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

  2023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年受理投诉、举报和咨询事项34.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54万元;查办“铁拳”相关领域案件19637件、移送公安机关225件;全年公布30批158件民生领域典型案件,有效维护了消费市场秩序。

  抓好“三个提升”,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全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1.3%,提升改造小作坊1091家,全省5.9万家农村食品经营店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新增国际标准4项、国家标准414项、辽宁省地方标准259项,获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7个,4家企业制定的5项企业标准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2个标准项目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29个,完成省级最高计量标准量值传递315台件,有效保障东北地区量值准确一致。

  全省颁发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58张;17个辽宁品牌入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榜单;推出首批2类“辽宁优品”。6家组织进入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建议名单,数量排名全国第4位。推动成立辽宁省预制菜产业协会,出台《辽宁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规范引导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

  完善“四个机制”,维权体系多元发展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构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机制,建立完善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无理由退货”承诺机制,建立消费投诉举报领域行风建设工作机制。截至2023年底,投诉按时初查率、投诉按时办结率、投诉调解成功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均实现同比提高。

  2023年10月20日,辽宁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公众开放。依托“全国12315平台”引导企业主动申请成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以下简称“ODR”)单位,并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2023年全省新增ODR单位400家,处理3342件消费纠纷。ODR单位按时办结率97.64%,ODR单位和解成功率65.61%,消费者对ODR单位评价3.21星,三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值。

  辽宁省制发《辽宁省线下零售企业开展“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工作指引(试行)》,1063家企业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工作,退货114.6万件商品,金额3.34亿元;将行风建设嵌入、融合到消费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之中,开展消费投诉举报领域行风问题专项排查治理。

  突出“五项重点”,监管执法彰显威力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为引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拳出击整治消费领域突出问题。

  省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2.63万家次,立案991起,收缴问题食品数量34.2万公斤;推进取缔“生鲜灯”整治专项行动,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等1.4万余家,警告78家;开展“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脂、降压等专项监管行动”,部门联合行动100次,排查检查单位7.3万家次,责令整改3516家,查办食品案件1372件;连续三年开展成品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成品油产品不合格率从12.5%下降至1.4%;开展17类产品质量合格率提升行动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产品1320批次,完成后处理333批次,罚没款193.58万元;公布直播带货产品、儿童手表、旅游商品等17种300批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

  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36条,责令整改网站57个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03件;先后组织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未公示证照信息”等专项监测22项,形成监测信息145条。

  此外,辽宁还加大商品价格监管力度,开展节日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加强汛期市场价格监管,对粮油肉蛋菜奶、防汛药品用品物资、生活性服务业、线下线上主要交易平台等重点环节和行业的市场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全省汛期重要民生商品、药品和防疫物资价格稳定。

  2024年统筹推进“三大行动”

  2024年,辽宁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实施消费环境优化行动、消费安全守护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行动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两个主题,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价监竞争“守护”、虚假违法广告、电子计价秤等专项整治。畅通群众消费争议反映渠道,不断提升投诉受理、调查处理效率。

  辽宁还将以高风险、投诉举报量大的、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对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特种设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完善“辽宁优品”标准体系、评价体系、监管服务体系;培育8个以上“辽宁优品”集群品牌、15个以上“辽宁优品”产品;开展2024年辽宁省品牌价值评价;推动辽宁省食用农产品领域认证,新增100张以上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推行绿色产品认证,新增5家以上绿色产品认证企业;开展3个重点领域的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浓厚氛围。(文 金冈)

编辑: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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