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7月2日,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环境资源法律实务同堂培训班开班。来自全省法院、检察、公安和生态环境系统的近200名同志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为期5天,坚持问题导向,紧跟实践热点,内容包括环境资源审判贯彻新发展理念、环境公益诉讼、推动涉企合规改革、环境资源犯罪实务等主题,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专家学者授课。
此次培训通过司法政策解读、办案实务解答和疑难问题研讨等形式,促进业务能力提升,强化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进一步统一办案理念和标准,不断提高涉环资案件办理质效,助力美丽辽宁建设。
今年以来,辽宁高院坚持守正创新、能动履职,开展首届全省环资审判优秀案例与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助力水资源保护;召开司法保护耕地及保障粮食安全新闻发布会,发布保护耕地情况及典型案例,选择在中国科学院沈阳生态所“农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设立黑土地司法保护基地,推动科技创新与司法保护融合发展。
下一步,辽宁高院将紧扣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修复保卫战、低碳转型持久战,锚定“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工作定位,在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碳达峰碳中和、集体林权、新型能源等领域,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保障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中展现环资审判更大担当和作为。(文 严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