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骗了我2400斤玉米,将近两亩地的收成啊,一年到头,我和老伴就指着这几亩地过日子,希望检察院能帮我讨回被骗的卖粮款。”近日,大连市普兰店区农民刘某向区检察院的接访检察长讲述被骗经历时,仍气愤不已。
今年4月,李某来到刘某家中收购玉米,双方约定每斤玉米1.15元,称重时李某提议将玉米装入塑料桶中,每桶装30斤玉米,李某负责统计桶数。后经李某结算,其收购刘某玉米200桶,但事后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李某实际收购刘某玉米282桶,刘某遂向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普兰店区检察院检察长第一时间接待刘某,认真听取刘某诉求,带队走访现场,调研当地粮食买卖现状,并要求民事检察部门依据民事支持起诉的办案流程妥善处理。经过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刘某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同意全额支付刘某卖粮款,赔偿交通费等维权成本,并当场履行完毕,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为解决涉粮农民维权困境,普兰店区检察院多措并举,以案件办理为切入点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进一步强化粮食买卖领域农民权益保护。院领导带队实地走访辖区重点粮食经营企业,通过会商座谈、查阅粮食经营台账等形式对粮食买卖现状进行调研,建议粮食经营企业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建立信用档案,加强指导和服务,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联合普兰店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深入乡村、集市开展“守护农民权益、护航卖粮安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解答农民粮食买卖中的法律疑问,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以高质量法律服务保障涉粮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普兰店区检察院还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签《关于建立保障粮食流通安全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情通报等方式强化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形成保障涉粮农民权益的监管合力。
下一步,普兰店区检察院将深入践行“‘小案’不小办、情系大民生”的工作理念,把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不断优化支持起诉工作职能,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标准,做深做实“检护民生”的普兰店实践。(文 孙科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