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民市胡台开发区两家公司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超过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被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
新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利用走航车对新民市全区域进行巡查时,监测到胡台开发区存在区域挥发性有机物(VOCs)高值。执法人员立即锁定高值点位周边疑似污染源,经进一步排查,发现两家企业涉嫌违规排放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
经查,某家具有限公司的喷漆车间,虽配有全套污染防治设施且照常运行,但喷漆车间的墙体上却悬挂着三台直径约一米的排风扇,正向空气中排放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而另一家从事加工销售橡胶制品的某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的门、窗都处于敞开状态,且产品挤出成型和印刷工艺配套建设的废气治理设施——UV(紫外线)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并未开启,污染防治设施形同虚设。
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两家涉嫌违法违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明确“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上述两家企业涉嫌违反该项法律规定,将受到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沈阳市已全面启动大气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将借助高科技走航车,加大对排查区域全面巡查力度,精准锁定污染区域,彻底解决违法违规排放废气案件隐蔽性高的难题,对此类事件开展精准打击。(文 李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