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老龄办主任陈进介绍了全省对老年助餐、失能老人照护工作的推进和进展情况。
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老龄办主任陈进答记者问 摄影 马静
全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近600家
今年3月份,辽宁省印发《辽宁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将老年助餐服务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面推开老年助餐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发展社区食堂、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等服务机构近600家,为老年人助餐295万人次,惠及有需要的群众340万人次。辽宁还特别针对行动不便、失能等群体的特殊需求,提供配送到家服务,打通了老年助餐服务“最后一公里”。
为了让老年人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助餐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食品安全检查,督促提升服务质量。组织编制老年助餐服务地方标准,推进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5.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陈进介绍,截至2023年年末,辽宁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230万人,其中失能老年人占比高达15%,总数为184.5万人。针对这一庞大群体,全省严格落实《辽宁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将“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作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目前,全省共有养老机构2371家,床位总数21.24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半数,达到54.1%,即11.5万张。此外,还有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175家,这些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结对签约服务,能够为在院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到2023年末,全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发展到14021个,城乡社区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71.5%。这些设施提供了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探访关爱、心理慰藉等在内的多项服务。政府还兜底购买了169万人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完成5.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
同时,老年人福利保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截至目前,辽宁省已为32.3万人次的老年人发放了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津贴补贴。为解决低保家庭中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不足的问题,辽宁省还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目前已有477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集中照护服务。(文 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