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进一步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基本民生底线兜住、兜准、兜牢。
《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局,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实施意见》指出,要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范围,切实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通过深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动态监测和分类处置等措施,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实施意见》强调,要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领域提出落实措施,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差异化救助需求。(文 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