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市普兰店区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率先启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育,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全方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普兰店区将依法治区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列入“1+8”强区战略,先后制发《普兰店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和《普兰店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申报指引》。同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清单,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重点领域法治供给等10项重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
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普兰店区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政府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进综合性服务窗口改革,建立186个“优普办”便民服务站,下放150项便民事项。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建立局队与街道职责明确、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持续推动向“出庭又出声、出庭又见效”转变。
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普兰店区以构建东北营商环境最优区为目标,全力构建亲清统一政商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已实现540个事项“不见面办”、842个事项“一次办”、226个政务服务事项材料“零提交”,71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全力打造“优普办”营商品牌,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怎么能办”窗口,聚焦难点堵点,合力突破不好办的“疑难杂症”。
加强重点领域法治供给,推动法治政府走深走实。普兰店区创新开展“阳光+”系列改革,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教育、阳光医疗深入推进,阳光人社、阳光国资等系列活动全面展开,全力营造法治、规范、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持续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全年共完成事项30余件。不断完善“法治民情”机制,实行“一支队伍管全面”工作模式,在全省首创“普法安”基层社会治理品牌,推动基层治理力量专职化、规范化、实战化,基层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接下来,普兰店区将持续把法治普兰店建设放在重中之重,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抓好特色法治品牌建设,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时代特色、普兰店特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法治品牌,为普兰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文 杨连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