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国际辽”工程、提升辽宁对外营商环境、推进外籍人士来辽便利化,1月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公告,现面向驻地在辽宁的企业主体提供邀请外籍商务人士短期来华的签证便利。
经常来华从事商务活动、对辽宁对外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的外籍商务人士,及其配偶和子女,可由辽宁各类企业主体为其申办5年多次、停留期180日的邀请函,外籍人士可持此邀请函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5年多次来华签证。
按照办理流程,由企业主体向属地外办或沈抚示范区申报拟邀请的短期来华外籍商务人士办理5年多次、停留期为180日的M字或相应类别中国签证需求。驻辽央企、省属国企及规模以上企业也可直接向省政府外办申报相应签证需求。
各市外办、沈抚示范区开放合作局根据“属地原则”将本地区企业主体邀请的短期来华外籍商务人士申办材料申报省政府外办。
省政府外办为相关外籍商务人士签发5年多次、停留期为180日的《邀请函PU/TE》。由各市外办、沈抚示范区开放合作局将邀请函反馈至申请企业主体。如驻地央企、省属国企及规模以上企业直接向省政府外办申报,由省政府外办反馈。
相应外籍人士持5年多次、停留期为180日的《邀请函PU/TE》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业务。(文 王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