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在“扫黑恶、护民生、保平安”——沈阳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卢强介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沈阳市扫黑办共收到涉黑涉恶举报线索316件,线索查结率100%……通过深挖一批黑恶分子,铲除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发布会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委员巴红岩、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文武、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朴昌龙通报了六起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金冈
卢强介绍,自2021年党中央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来,沈阳市扫黑办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沈阳市委、市政府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市委政法委制发《沈阳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具体措施》,针对侦办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督导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通过深挖、铲除一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其中,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恶案件21起,抓获嫌疑人514人,破获刑事案件557起。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黑案件17件133人,办理涉恶案件26件81人,已提起公诉42件200人。全市审判机关共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45件253人,二审受理涉黑恶案件32件282人,追缴“黑财”执行到位合计30.5985亿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及“保护伞”问题16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2人,组织处理49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全市制发监察建议书20份、检察建议书55份、司法建议书64份、公安提示函102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殡葬等领域行政主管部门共行政立案46024件,行政处罚36522件,罚款16.3134亿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39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27件,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发布会上,朴昌龙通报了“王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冷某某恶势力组织案件”两起具有代表性的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朴昌龙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与百姓生活相关的黑恶犯罪主要体现在社会治安、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筑、农村基层政权、市场流通、教育与金融、文化旅游、殡葬服务等十个领域,希望广大群众根据这十个领域黑恶犯罪特征,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提供相关线索,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沈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24-25509026。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67号(沈阳市公安局扫黑办)。
贺文武在会上通报了“谭某、宋某某等十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某某、李某等九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两起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这两起案例涉及教育领域和小额贷款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意义。
巴红岩代表市法院发布“于某某等二十二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范某某等五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两起典型案例。(文 金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