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 摄影 高歌
12月17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和《鞍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于2025年10月30日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1月27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总结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主要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实际问题进行创制性制度设计,充分发挥法治对道路挖掘管理工作的规范和保障作用。该条例的制定坚持立法为民,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着力解决城市道路挖掘中的焦点问题,突出立法针对性,在坚持压实管理责任,强化市管部门统筹监管,市、区职能部门分级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合理规范施工企业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道路挖掘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确保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于法有据。
《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共33条,主要包括城市道路挖掘与管线的规划建设统筹,城市道路挖掘计划刚性制度,规范城市道路挖掘审批、施工、修复、养护,以及公众监督和信用管理等内容。此外,还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取、挖掘施工标准、施工损坏赔偿、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鞍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于2025年10月30日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1月27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的制定是落实国家改革要求,固化鞍山市成功经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畅通民意渠道的重要举措和制度保障。《鞍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共7章32条,对热线受理范围、诉求人的权利和义务、热线工作机制、信息应用与保障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发布会上,鞍山市人大法制委、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对两个条例进行了发布和解读,鞍山市人大财经委、鞍山市人大环资城建委、鞍山市司法局、鞍山市城市管理局、鞍山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分别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下一步,鞍山将加强对两个条例的宣传解读、学习培训、监督考核和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法规的有效实施。(文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