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支持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2026年1月起,沈阳5项优化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正式实施。
1月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赞、个人贷款部副部长史鑫介绍了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相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 摄影 史国魁
李赞表示,此次政策优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延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期限,将2024年11月实施的15%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是延长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期限,2025年7月实施的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贷款的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是放宽特定群体“商转公”贷款偿还年限限制,灵活就业缴存人、异地缴存职工和现役军人申请“商转公”贷款,不再限制原商贷已偿还年限。
四是提高“商转公”贷款比例限额,由房屋价格的60%提升至80%。
五是扩大新市民、青年人贷款支持政策适用范围,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到1.3倍的政策,从仅适用于新建商品房,放宽至新建商品房和二手自住住房。
史鑫回答了记者提问。针对提高“商转公”贷款比例限额的政策利好,史鑫表示,“商转公”贷款是减轻商贷还款负担的有效途径,可帮助购房者节省还贷利息。以一套价值100万元、剩余商贷本金80万元的住房为例,新政策实施后,最高可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升至80万元,新增20万元转贷额度,将精准惠及剩余商贷较多的购房群体,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红利。
关于新市民、青年人贷款政策调整,史鑫介绍,此次调整是对原有支持政策的优化延伸,充分考虑到新市民、青年人对二手房的购房需求,通过扩大政策适用范围,精准匹配该群体实际需求,进一步降低其购房资金压力,同时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文 沈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