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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为大项目建设配备“服务秘书”

辽宁日报2018-04-05 19:31:17

  为全面提高项目建设服务质量,为项目建设提供全周期跟踪、全流程服务,大连市建立项目“服务秘书”保障制度,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对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逐项配备“服务秘书”,为在建项目、拟新开工项目、推进前期工作项目提供周到服务。这是记者从新发布的《大连市建立项目“服务秘书”保障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了解到的。

  “服务秘书”由项目推进责任单位确定。其中,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负责推进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所在街道(乡镇)和本级政府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推进的项目由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每名“服务秘书”服务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服务秘书”主要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对接指导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和反映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力促项目顺利实施。具体职责包括:帮助项目单位协调办理各项前期手续,落实各项建设生产(运行)条件,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和建成投运;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动态,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帮助办理项目统计入库和数据报送等有关事宜; 做好项目信息的纵向横向沟通等工作,确保信息多方共享;全面掌握制约项目推进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加以解决,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及时传达相关政策信息,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服务秘书”需逐月动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通过系统平台等渠道及时报送项目有关信息并做好相应记录,负责协调解决和反映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力促项目顺利实施。为保证服务质量,大连市还建立了“服务秘书”考评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服务秘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从服务质量效果、协调解决问题情况、企业反馈信息等多方面进行考评。市政府将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服务秘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记者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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