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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六类建设工程不需办理设计和验收备案

辽宁日报2018-05-21 09:28:04

  5月18日,记者从沈阳公安消防支队获悉,为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审批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日前,沈阳消防出台五项措施,进一步改进压缩消防审批流程,提高消防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据介绍,五项措施具体包括取消部分审批项目,即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小于1000平方米的非人员密集场所等六类建设工程不需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下调备案抽查比例,即人员密集场所备案抽查比例由80%下调至50%,公众聚集场所备案抽查比例由100%下调至55%,公共娱乐场所备案抽查比例由100%下调至60%,其他场所备案抽查比例由60%下调至20%;工业改造“承诺零审批”,即建设单位只需提交严格执行消防设计、施工标准的书面承诺,即可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后再进行验收备案;企业网上备案抽查,允许社会单位自行在互联网上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再加盖行政专用章确认;简化申报验收材料,即建设工程竣工申报消防验收或备案时,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文件只需提供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清单和产品序列号,按消防产品清单现场比对一致性,按产品序列号上网比对消防产品检测合格情况。

  据悉,此次出台的五项措施是沈阳市比照全国最优标准,最大限度改进压缩消防审批流程的又一有力举措。沈阳公安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审批时间压减一半”的目标。(记者 刘乐)

编辑:董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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