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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法院推行执行悬赏保险

大连日报2018-06-22 09:00:24

  6月21日,记者从大连市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大连市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法查明其财产等情况,申请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并经法院决定同意,依照悬赏公告应由申请执行人对举报人支付的赏金,申请执行人可以就该赏金支付向保险公司购买执行悬赏保险,举报人获得的悬赏金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即申请执行人缴纳少量保费悬赏成功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赏金。

  据介绍,在保险期限内,如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法院将为其出具悬赏结果通知书,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的金额获得悬赏金,该笔悬赏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人保财险大连分公司承担。协议约定,申请执行人可自定悬赏比例,保险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提供财产线索的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收取保险费1000元,找到被执行人支付悬赏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第三方债权、投资收益,以及法律上认可的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大连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峰表示,将悬赏制度引入法院执行工作,辅助以保险利器,无疑会增强执行工作的强度和厚度,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全市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与各联动单位、部门强力合作,充分利用网络查控、限制高消费、信用联合惩戒等多种查控措施和强制手段,使被执行人的财产无处藏匿和被执行人无处逃遁,助力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记者 石朕 邵海峰)

编辑:杨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