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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36条新政聚八方英才

辽宁日报2018-07-13 08:51:58

  “36条新政无一不体现着对人才的尊重和爱惜,这不仅增强了我们将企业做大做强的信心和决心,相信也一定会掀起更多人才到鞍山干事创业的高潮。”

  7月11日,谈起鞍山下发的《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迈格钠磁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忠威赞赏有加。

  事实也的确如此,近年来,鞍山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振兴发展这一中心任务,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刚刚出台的《政策》更是让人眼前一亮。

  作为鞍山历年来含金量最高、惠及面最广、支持力度最大、针对性最强的人才新政,紧紧围绕“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以产业、行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共从七大方面提出了36条操作性极强的措施招贤聚才,充分展示着鞍山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气魄和决心。

  培养与引进并重,集聚八方优秀人才

  翻看《政策》,加大引进支持力度,打造一流人才队伍;健全金融扶持体系,畅通创业融资渠道;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强化本地人才培养,夯实人才发展基础;向用人主体放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搭建引才育才平台,形成人才集聚效应;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营造最优人才环境等七大方面成为鞍山人才政策升级版的主要内容,相比于其他地区的人才政策,培养与引进并重成为鞍山推进人才工作的重要特点。

  在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方面,鞍山对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年期20万元/年、10万元/年薪酬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地方级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给予5年期5万元/年薪酬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给予3年期2000元/月薪酬补贴;“两院”院士每月额外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1万元。同时,对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50万至3000万元项目资助,其中,对高端人才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

  在强化本地人才培养方面,鞍山对本地人才成长为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鞍山当选的“两院”院士,每月额外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1万元;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培养人才,对经自主培养并认定为鞍山领军人才的单位,参照引进标准给予同等奖励。

  在此基础上,鞍山还将积极搭建引才育才平台,鼓励开展名师带徒活动,对建立的市级专家型名师、名医、名校长、名院长、技能大师工作站,给予10万元补助资金;省级以上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大学生见习基地和实习基地,对具有一定规模且引才育才作用显著的大学生见习基地和实习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健全服务体系,营造最优人才环境

  鞍山还从健全金融扶持体系和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两大方面,积极为人才在鞍山干事创业营造最优发展环境。

  鞍山健全金融扶持体系,畅通创业融资渠道。其中,领军人才来鞍山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处于扩张期或产业化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由风险资金提供担保的,按照发生担保额同期贷款利率,给予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贴息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对进入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2年期创业孵化场地。对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自行租赁场地的,在鞍山首次自主创业的中高等学校在校生和5年内的毕业生,给予5000元/年创业场地补贴;对毕业5年内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1万元/年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鞍山还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由市和县(市)区、开发区以及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享受政策支持的各类人才和团队,按属地原则,支持资金由市和县(市)区、开发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解决。同时,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整合人才服务资源,建立统一的人才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为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基础人才开辟办理出入境证照、落户、就医、住房、评审职称及其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绿色服务通道;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中专以上学历人才均实行“零门槛”落户……

  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让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离不开科技平台的支持和制度保障。为此,《政策》还从构建科技创新平台和向用人主体放权两大方面提出具体政策,让人才真正成为助推发展的动力支撑。

  在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用融合方面,鞍山对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单位,按三个层级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对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单位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按三个层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同时,对市级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最高给予5万元专项资助;对引进专家层次高、成果带动作用突出、示范推广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每项可再给予30万至50万元资助。

  在向用人主体放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方面,鞍山允许高等院校、公办高中、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组织公开招聘或到“双一流”建设高等院校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场签约、自主聘用,并建立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上述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没有空编时,可申请使用“周转池”中专项编制,并进一步支持科研人员出国参加学术交流。(记者 刘家伟)

编辑: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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