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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专项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

大连日报2018-08-08 10:43:08

  目前,在大连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违规上路情况仍然突出。为进一步维护全市道路畅通有序,全力消除 “超标车”交通致祸隐患,即日起,大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高压开展严打超标电动自行车和违规上路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据统计,年初以来,通过持续取缔整治,全市累计查处扣留超标电动自行车和违法上路摩托车7239台,罚款7988起,行政拘留721人。交警部门介绍,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按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应低于20km/h,空车质量应少于40kg。按照《大连市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实施载货汽车、挂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之规定,该类非机动车不得在限行道路通行。

  据了解,全市交警部门在加强路面常态化打击治理的基础上,各大队还将成立多个流动执法小分队,通过定点检查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限行路段和限行区域内的闯禁行、逆行和无牌无证、加装遮阳棚、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违规摩托车进行现场查处取缔。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刚性举措,对于电动自行车在20条禁行路段上路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车;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的,一律扣车;对于摩托车擅自装置遮阳棚(伞)等改装行为的,一律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对于无证驾驶摩托车和无牌摩托车的,一律予以拘留,进一步狠刹“超标风”、“改装风”和“限行风”。

  交警部门提醒,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违规上路行驶和不遵守交通规则,引发了不少伤亡交通事故,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驾驶员,树立“珍爱自身生命,关爱他人幸福”的思想,不要顶风而上,一旦查处决不姑息。(记者 王艺)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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