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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制定实施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办法

辽宁日报2018-09-12 08:52: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中央纪委关于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的要求部署,近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制定实施了《关于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督促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聚焦日常监督任务目标可量化、方式方法可操作、监督成效可评估、失职失责可问责,着力推进实现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办法》着眼于落实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要求,在实现监督方式具体化上进行了探索实践,明确了监督的具体任务、具体举措、具体环节。以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为切入点,探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的有效方式和实践路径,着力形成日常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的联动机制。

  《办法》围绕“谁来监督”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监督主体。围绕“监督什么”问题,确定了党委(党组)履行整改责任情况、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和整改工作作风情况等5项监督重点。围绕“怎么监督”问题,《办法》明确建立跟踪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协调联动和评估问效5项监督机制。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注重成果运用,强化刚性问责。《办法》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巡视整改职责、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将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记者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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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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