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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运用“3+2”模式推动产业扶贫纪实

辽宁日报2018-09-30 11:45:48

朝阳县运用“3+2”模式推动产业扶贫纪实

  朝阳县胜利镇扶贫合作社在土地流转后大面积种植特色谷子。(仇一军 摄)

  朝阳县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及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立足县情,推进“三大主导产业扶贫”和“两大特色产业扶贫”,实现“3+2”产业扶贫14018户、29109名贫困人口的全覆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产业扶贫实现全覆盖

  朝阳县松岭门子乡按照温氏养猪“1+3”扶贫模式,2016年至2017年整合资金611万元,共建成4个养猪扶贫农场。批次养殖生猪4000头,年出栏2批次共8000头,预计每年可获利160万元,贫困人口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元的利润分红。目前,4个扶贫家庭农场全部正常运转,现已出栏4批生猪,合计获利达75万元。扶贫农场与全乡471户贫困户签订入股扶贫协议,923名贫困人口已获得450元的分红。

  朝阳县着力推进“叠加式”产业扶贫,狠抓产业扶持一批,其中,“三大主导产业扶贫模式”即温氏养猪“1+3”产业扶贫、光伏电站产业扶贫、土地共营制扶贫;“两大特色产业扶贫模式”即扶贫工厂、标准化扶贫果园。

  三大主导产业扶贫成效显著

  温氏养猪“1+3”产业扶贫在全县推广。“1”指政府部门,“3”指企业(温氏集团)、养猪扶贫农场、建档立卡贫困户。该模式贫困户以到户扶贫资金入股扶贫农场,扶贫农场经营产生的总利润60%用于入股贫困户分红,30%用于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费用,1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贫困户脱贫后,农场将继续按照协议约定,扶持贫困户2年至3年,以稳定脱贫成果。目前,全县已建成扶贫家庭农场47处,可带动全县19830名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光伏电站产业扶贫稳步铺开。截至目前,全县并网发电集中式光伏电站7处,装机容量117兆瓦。集中式光伏企业每年按6万元/兆瓦捐赠扶贫事业,捐赠时限5年。乡镇自行建设村级电站13处,装机容量1.51兆瓦。全部建成后,若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可带动1.2万名贫困人口稳定增收,人均增收500元;若不能享受国家补贴政策,也可带动近7000名贫困人口稳定增收,人均增收500元。现已建成户用光伏电站108户(每户5千瓦至7千瓦),户均增收800元至1000元。

  土地共营制扶贫成效显著。朝阳县二十家子镇银窝村通过“村集体+合作社(村集体85%、贫困户15%)+公司+农户”的运营模式,今年整合惠农政策,流转土地33.33公顷,引导贫困户以合作社的形式入股土地6.67公顷,合计40公顷。

  引导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今年全县新登记土地股份合作社132家,入社农民9482人,入股土地3400公顷,带动960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人均增收300元以上。

  为贫困人口搭建创收平台

  扶贫工厂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就业搭建平台。政府与宝联勇久和明辉服装加工厂达成协议,以贫困户扶贫资金和银行扶贫信贷资金入股服装厂,利用各乡镇、行政村、校舍等闲置地块,筹建扶贫工厂,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就业搭建平台。2018年,全县计划建设扶贫工厂14个,现已建成10个,其余4个正在施工建设。每个扶贫工厂每年拿出10万至15万元用于贫困户分红,全部建成后可带动4000名贫困人口增收500元以上。另外可解决1190人就地就业,其中贫困户210人,年工资收入超过2万元。

  标准化扶贫果园实现增收脱贫。这种模式积极引导农户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获取收益,并参与二次分红。在2017年建成标准化扶贫果园16个、流转土地161.7公顷基础上,今年又建成标准化扶贫果园24个,流转土地320公顷,带动贫困人口2000名,年均增收 500元左右。目前,果园栽植工作已全部结束,以大枣、苹果、水蜜桃、李子、梨为主栽品种。

  多种产业扶贫有力实施。在推行“3+2”的同时,全县各乡镇还结合实际,积极扶持贫困群众发展干豆腐、粉皮、刺绣等特色产业脱贫,并着力推动金融扶贫,助力扶贫产业发展。金融扶贫采取政府与农业银行、朝阳银行签订协议,以注入风险补偿金,放大10倍撬动银信资本方式,扶持企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2018年至今,共发放扶贫贷款3800万元,其中,农行为企业贷款3380万元,从企业贷款总额中提取3%用作扶贫基金,受益贫困人口2028人,人均增收500元。朝阳银行为贫困户贷款420万元,可使84户贫困户受益。(记者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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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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