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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社厅对农民工讨薪案件限时办结

辽宁日报2018-10-25 09:00:01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为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辽宁省人社厅全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查处拖欠案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集中曝光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诚信缺失企业,对农民工讨薪案件限时办结,全力进行督查督办。

  为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省人社厅综合施策、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今年先后出台了《辽宁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欠薪政府应急周转金、农民工欠薪政府应急维稳金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对于农民工工资拖欠数额较大,一时难以落实的清偿资金或企业主逃匿的,指导各地及时动用应急保障资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在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同时,辽宁省切实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完善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失信惩戒体系,明确“黑名单”确认标准,建立“黑名单”退出程序。在此基础上,各级人社部门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做好欠薪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群体性突发性欠薪事件处置工作。

  今年初,116名农民工集体投诉大石桥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其工资148万余元。大石桥市劳动监察局依法立案调查,大石桥市人社局依法对其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拒不履行后,大石桥市人社局在行政复议、诉讼期限届满后,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助的同时,辽宁省对农民工讨薪上访案件限时办结,全力进行督查督办。在督办的过程中,明确督办案件涉及人数、涉及金额、行业分布以及未解决的原因、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保障对案件进行跟踪解决,努力在春节前销案。对恶意欠薪、逃匿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徐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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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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