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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出台政策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辽宁日报2018-11-27 10:06:35

  记者11月26日从大连市政府获悉,为促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大连市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鼓励企业在公开市场上市、挂牌,大连市企业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按照企业上市的不同环节给予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

  大连市鼓励本市企业通过并购、借壳等方式上市。企业境内非首发上市,异地收购且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大连,或收购大连本地上市公司且使上市公司自收购之日起一年内实现扭亏为盈、净利润或者总资产规模增长2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贴200万元。企业在境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实现融资1000万美元以上(含首发和非首发)的,一次性给予补贴300万元。大连市股权交易中心(简称“四板”市场)年度每挂牌1家改制企业,给予补贴5万元。鼓励企业在“四板”市场挂牌。按照完成改制、挂牌两个环节分别给予补贴20万元。同时,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建立企业上市工作联席办公会议机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疑难事项。

  大连市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面向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鼓励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对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经办金融机构,按贷款余额的5‰给予补贴,30万元封顶,银行与主承保公司按3∶7的比例分配。鼓励地方性金融组织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年度累计贷款额居全市行业前三位、近3年监管评级A级以上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奖励,首位奖励10万元,第二、三位各奖励5万元。对年度累计担保额居全市行业前三位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融资担保公司给予奖励,首位奖励10万元,第二、三位各奖励5万元。鼓励发展涉农保险。对年度涉农保险保费规模居全市行业首位的保险公司给予10万元奖励,居行业第二、三位的各给予5万元奖励。对推动增加农业保险试点险种的主要职能机构,每新增一个险种予以经费补助10万元。鼓励发展助农取款服务点。对助农取款服务点按照业务量给予每笔0.1元、全年不高于1800元的补贴。全年业务量不足500笔的助农取款服务点不予补贴。银行机构每新设一个助农取款服务点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贴。(记者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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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