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安排立法项目,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经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沈阳市多规合一条例》12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目前,国家尚未对相关法律做出修改,在不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先于国家及时将各项改革举措通过立法确定下来,在为地方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同时,也为修改上位法提供参考依据。
沈阳市是辽宁省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城市。作为一项创新性、系统性的改革,仅靠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文件,不足以全面指导、规范改革工作,迫切需要将改革创新的设想和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从改革伊始,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便按照市委要求,将制定多规合一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确保重大改革决策于法有据,推动改革决策有效实施。
沈阳市多规合一改革实践中强化战略引领,形成“战略平台”的模式,推动产业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促进全面振兴;统筹规划建立“一张蓝图”体系,为实现发展目标、空间坐标、用地坐标有效衔接,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
建设项目审批是行政审批时间最长的一类流程,涉及12个部门,涵盖25个环节。沈阳市优化审批流程,把串联式审批变为分阶段并联式审批,推行承诺制办理,创新申报模式,调整市、区两级审批权限,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
条例明确了“战略规划”“一张蓝图”在沈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法定地位,明确了建设项目生成和审批的法定流程,明确了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的“多规合一”工作职责。
据沈阳市发改委多规合一处张宏建介绍,目前,沈阳已制定并出台了80多个“多规合一”相关配套文件,“一张蓝图”城市规划区实现308个图层上线运行,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相比改革前压缩了50%。他表示,条例从制度上、法律上破解了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问题和障碍,为沈阳市持续开展“多规合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沈阳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刘野表示,沈阳及时将多规合一改革模式、“一张蓝图”的地位、优化审批流程的做法等创新举措通过立法确定下来,这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抓住关键求突破”,使沈阳成为全国行政效能最高和营商环境最优的城市之一,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