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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两家供热企业被警告

辽宁日报2018-12-04 11:00:43

  12月3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获悉,据统计,11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区、沈北新区的供热诉求率最低,分别为1.56‰、1.65‰、2.1‰;铁西区、皇姑区、沈河区供热诉求率最高,分别为3.78‰、3.25‰、3.01‰。因为供热诉求率高且不能及时解决,两家供热企业被警告。

  开栓以来,沈阳市供热诉求、供热设施故障和停水影响供热的情况较往年有所减少,但从各类居民诉求渠道反映的情况看,开栓初期个别大型热网区域末端用户诉求较集中。其中,沈阳华发热力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还因为供热运行组织和服务较为滞后,不能及时解决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用户诉求率较高等原因,被沈阳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约谈和警告,并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

  根据沈阳市房产局分析,供热首月,沈阳市供热初期造成用户家中暖气不热的主要原因包括:沈阳华发热力有限公司等大型热网试运行工作不充分,热网调节不均衡,维修工作不到位,导致铁西区、皇姑区居民诉求偏多;经济开发区热电等个别供热单位开栓后出现供热设备、管网故障,影响供热效果;供热初期用户室内管道存在憋气、堵塞等现象,影响供热效果等。

  严寒天气即将到来,沈阳市将组织供热单位切实加强供热运行组织,采取调配优质煤炭、提高供热参数,保证用户的供热质量,并且加强对热源、管网和楼道内管道等供热设施的巡检,密切关注、及时办复供热诉求。同时,对供热运行不稳定、诉求集中的单位将视情节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处罚等惩戒措施。(记者 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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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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