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7月28日,鞍山市就《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新闻发布和解读。
根据“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2020年6月开始至2022年12月,鞍山市将重点聚焦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的25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这25个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邮政、水上运输、渔业、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储存处置)等、电力、特种设备、冶金等工贸行业、学校、农业机械、农村地区“煤改气”、文化和旅游、油气管道、民用爆炸物品、医院等。
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鞍山市近期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直以来,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一目标,多维度推动各级责任落实,开展系列专项整治,主动防控安全风险,狠抓事故隐患治理,持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态势。
“三年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为今年6月份,排查整治阶段为今年7月至12月,集中攻坚阶段为2021年全年,巩固提升阶段定在2022年。
通过三年行动,鞍山市将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以整治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文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