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全社会正常用电秩序,近日,沈阳市工信局、沈阳市公安局与国网沈阳供电公司联合启动打击窃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沈阳供电公司人士表示,依据有关规定,除了擅自接线用电属窃电行为外,绕越计量装置用电、开启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故意损坏用电计量装置、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都属于窃电行为,而擅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则属于违约用电。国网沈阳供电公司将在此次行动中开展智能表用电采集信息的反窃电大数据筛查分析,运用高科技技术手段和先进检测仪器查处技术性窃电,增强现场查获窃电的准确性。
另外,此次行动设立了24小时举报电话:024-23154111。对群众举报属实的窃电案件最高奖励1万元。此次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记者 刘大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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