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博推出清代“海上丝绸之路”主题展 243件展品再现中国制造历史图景
“物映东西——18-19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的中国制造”展览现场
混合骨双面绘港口人物纹折扇
油画《广州十三行风景》
象牙雕庭院人物纹信插
“物映东西——18-19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的中国制造”展览正在辽宁省博物馆举办。展览以可读性的叙事语言,展现清代“海上丝绸之路”的盛况及东西方文化交流的社会景象,见证了中国制造的历史过往。
243件展品讲述“海上丝绸之路”故事
此次展览由伦敦大学学院应用考古学中心与辽宁省文化演艺集团(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共同主办,由辽宁省博物馆策划承办,并得到了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辽宁省图书馆和国际博物馆展览研究基地等境内外多家机构的大力支持。展览集结了这些境内外机构的243件展品,品类多样、工艺精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国大百科全书》这样解释“丝绸之路”:“中国古代经中亚通往南亚、西亚以及欧洲、北非的陆上贸易通道。因大量中国丝和丝织品多经此路西运,故称丝绸之路,简称丝路。”19世纪德国学者在《中国亲程旅行记》中,描写了中国经西域到希腊、罗马的交通路线,首次使用了“丝绸之路”,并在一张地图中提到了“海上丝绸之路”。其后,法国汉学家沙畹在作品中提到:“丝路有陆、海二道,北道出康居,南道为通印度诸港之海道。”由此有“海上丝绸之路”之称谓。与陆上“丝绸之路”一样,“海上丝绸之路”也是中外贸易通道。辽宁省博物馆馆长王筱雯说,此次展览以“隔海相望——中国外销艺术品的源与流”“璀璨中国造——海丝路上的东方奢侈品”“风情汇东西——中国外销艺术品上的华风欧韵来样定制”“图像之外——中国外销工艺品中的生活图景”四个单元,讲述“海上丝绸之路”故事。
呈现出“海上丝绸之路”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与文明
此次展出的油画《广州十三行风景》和“混合骨双面绘港口人物纹折扇”“广彩花鸟纹瓷碟”“银锤揲庭院人物纹长方盒”“象牙雕庭院人物纹信插”“黑漆描金人物纹茶叶盒”等展品呈现出“海上丝绸之路”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比如《广州十三行风景》描绘的是广州十三行商馆附近的景色,商馆门前的旗帜代表了当时驻居商人的国籍。“混合骨双面绘港口人物纹折扇”此扇扇骨由银、檀香、象牙、玳瑁、砗磲等名贵材质组成,扇面三处开光彩绘港口风景图。19世纪港口风景绘画出现后,港口题材不断出现在外销艺术品上,尤以折扇居多。此扇应为一把样板扇,用于向前来订货的买家展示各种扇骨样板以供其选择。
“广彩花鸟纹瓷碟”上的“散花雀”是批量生产的广彩瓷器的主要花式,特征是满饰各式各样的岭南瓜果和花鸟蝴蝶,是广彩瓷传统构图的主要样式。此碟构图丰满、繁而不乱。“银锤揲庭院人物纹长方盒”则以八仙人物图案装饰,银锤揲八仙及亭台楼阁图案,中间为一双层亭子,整体工艺十分考究。“黑漆描金人物纹茶叶盒”整器造型独特,工艺精巧。木胎,带盖,八角长方形,底承中兽足,通体髹黑漆描金。盖面及盒身绘庭院人物、花鸟等纹饰。盒内置一对锡制茶叶罐,双层盖,罐面及外盖錾刻花卉纹。
“象牙雕庭院人物纹信插”同样令人关注,此展品是典型的西式用品,采用壁挂式,上部留孔便于悬挂。横格倾斜呈阶梯状,中空处用于放置信件。器身满雕亭台、渔舟往来和市井生活等不同主题的中国庭院人物纹饰,并装饰西方洛可可风格花卉纹样。信插整体的视觉构图是西方式的,但图像内容却是中国式的,这是外销艺术品中十分常见的“混搭”风格,再现了西方社会对东方生活的美好想象。
专家认为,世界海运史就是一部国家文明的碰撞与交流史。在海运发展史中,中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大国角色,在“海上丝绸之路”的商品贸易中,我国与沿线各国互通有无,不仅增进了国与国之间的友好交流,而且还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商品的流通,极大促进了我国古代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与文明。(文 杨 竞)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