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鞍山市公安局2月1日至2月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周活动。
为确保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强化专职力量,筑牢安全阵地防线,加大宣传力度,整合社会力量,全面遏制非法销售、储存、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取得了明显效果。
民警向过往群众发放如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单 供图 鞍山市公安局
抽调专职力量 加大宣传力度
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抽调10名精干警力,成立4个宣传指导组,广泛深入各县、城区安全阵地,以发放图片、文字宣传单等形式告知各个社会单位及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防范措施。
同时,市局治安支队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本单位依法查处的涉烟花爆竹案件。
发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
为使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市局治安支队充分利用鞍山电视台、电台、网络、报纸、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媒体媒介,通过滚动字幕、宣传片、电视电台讲解、报纸告知等形式,切实将禁限放的时间、地点、烟花爆竹种类,购买、储存的具体要求以及非法行为应受的惩处等内容告知广大市民。
依靠社会力量 取得明显成效
为使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积极联合属地分局治安部门,在大型商场、学校、医院、文化广场、宾馆、酒店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公布举报电话、LED大屏幕播放、发放《致全市人民一封信》等形式,面对面地向市民宣传。
活动期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还通过展出一些禁止销售、购买及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实物样品的方式,使广大市民知晓超标、伪劣烟花爆竹的危害,主动拒绝购买、燃放。
截至目前,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出动警力365人次,警车56台次,深入大型场所及人员密集地102处,发放宣传单1.5万余份。(文 刘铁 王兰)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