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与快手小音乐人宋小睿隔空互动保护“少年的你”
2021-03-04 17:12:08来源:北国网编辑:杨海峰责编:路晶森

  近年来,多起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引起强烈社会反响。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2021年3月2日挂牌成立,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

最高法与快手小音乐人宋小睿隔空互动保护“少年的你”

  3月3日早上,拥有超1800万粉丝的快手小音乐人@宋小睿(ID:190367)发布了一则视频,对少年法庭办公室的成立点赞:“祖国的花朵,离不开法治的阳光雨露。少年法庭办公室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门机构,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我们少年儿童搭建的‘避风港’。感谢法官叔叔阿姨,让我们可以在法治的呵护下,更加健康快乐的成长!”

最高法与快手小音乐人宋小睿隔空互动保护“少年的你”

最高法与快手小音乐人宋小睿隔空互动保护“少年的你”

  当天,@宋小睿的视频不仅引来众多网友的好评,还引来了最高法的关注,最高法在官方微博回应了宋小睿对于健康快乐成长的期盼:“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这是我们肩上最美的勋章。你们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愿你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自由快乐,笑容尽情绽放;更愿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让每一位孩子都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

最高法与快手小音乐人宋小睿隔空互动保护“少年的你”

  最高法与宋小睿这一轮隔空“点赞”,体现了我国青少年对健康快乐成长的热切期盼,以及国家关注保护未成年群体的决心。少年法庭办公室主任杨万明表示,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后,将主要聚焦五项工作:一是要坚持少年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统筹全国少年法庭工作;三是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案件问题的调查研究,包括低龄儿童犯罪、性侵儿童、拐卖儿童、校园欺凌、虐待儿童、留守儿童监护、儿童信息安全等社会关注的问题;四是要切实发挥众多研究平台的作用;五是要充分借助专家学者的智慧力量。

  其中,儿童信息安全同样也是互联网治理的重要议题,当前针对未成年用户的隐私泄露、财产诈骗、人身安全问题常见诸报端。各大互联网平台都重点关注并积极采取措施。据了解,就短视频头部平台快手而言,为保护未成年用户群体,快手实行未成年人实名认证需要监护人授权同意的措施,这一未成年人保护举措在国内短视频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近期,快手还迭代了儿童隐私保护功能,实名认证为未成年人账户之后,快手将强制启动隐私保护功能,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诈骗、隐私风险,宋小睿作为快手儿童隐私保护体验官率先体验,发现自己远离了陌生人互动,隔断了来自通讯录、私信等渠道的骚扰,其他用户也不会在同城“在线状态”里看到未成年用户。

  其实,这不是快手首次关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早在2018年以来,快手就成立相关专项小组,致力于打造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机制,不仅提出相应的专属平台社区规则,还推出青少年专属浏览模式,并对内容方面进行严格管控。对于未成年用户,快手还成立关怀团队,不断进行产品优化。

  截止目前,快手进行的网络调教、恋童癖、邪典游戏、未成年危险驾驶等专项内容治理,已累计处理、封禁问题用户13000余人,对“在家学习”版块中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低俗小说、娱乐直播等进行主动清查。此外,快手还开展了未成年人自杀自残专项整治,配置24小时免费心理危机咨询热线,2020年1月至今,已联动各地警方干预了1600余名有自杀自残倾向用户,成功挽回270余个家庭的幸福。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了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快手长期以来与监管部门保持合作,实行上下联动,例如与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共同发起“互联护苗2018·快手向上大课堂”活动,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快手共同打造“护苗2019”专项活动公益宣传片《绿书签》等,并设立青少年爱心专项基金和希望工程-快手乡村教师培训计划等,为下一代教育贡献力量。

  此举,不仅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还赢得了全社会的赞誉。快手等互联网平台也将从社会责任出发,持续提升内容审核的标准与技术,及时处置有害信息,保护未成年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杜绝针对未成年群体的违法犯罪行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