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自贸区:以制度创新促进产业发展
2021-04-09 15:24:1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李胜兰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4月8日,营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主题为“以制度创新促进产业发展暨营口自贸区挂牌成立四周年”专场新闻发布会。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营口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朱恒南,围绕“营口片区以制度创新推进产业发展”介绍了相关情况。

营口自贸区:以制度创新促进产业发展_fororder_图片5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 摄影 孙胜慧

  经过四年的改革创新,营口片区营商环境得到显著提升,产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产业定位进一步明晰,“两中心、一枢纽、三基地”的战略框架已经初步搭建,在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亮点成果。

  办事方便法治良好 破除“投资不过山海关”的固有印象

  营口片区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一般类企业2小时办照,半个工作日开办;创新审批模式,新增83项不见面审批事项,不见面审批事项达到388项;一般类工业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验收”改革,4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全链条审批流程。

  营口片区还构建包容审慎、诚信公平的法治环境,保护市场活力,全国首创“16+X”集成化综合监管模式,实现了“多帽合一”;实行企业安全风险和信用等级“双评估”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营口片区建设了综合监管平台和信用监管平台,构建“审批+监管+执法+法制”的闭环管理体系;实施“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监管模式”,最大限度地保护市场活力。

       此外,营口片区打造全域诚信体系,建设政策兑现诚信平台,实现了按月不见面兑现,累计兑现企业政策资金约7亿元。

  增量调结构、创新促升级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营口片区实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创新双新联动发展,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一方面,营口片区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吸引“四新经济入驻,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吸引了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投产;另一方面,以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出台一系列转型升级政策,促进了以生物基降解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智能安防装备等为代表的产业形成集聚效应。

  通过四年多的制度创新,营口片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从成立之初以工业为主要支撑的产业结构,逐步转变为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据了解,营口片区挂牌以来,新增注册企业8200多户,新增注册企业累计实现税收14.58亿元。营口片区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开工项目数量分别是2016年(挂牌前)的2.4倍、7.1倍、3.8倍和4.6倍。

  下一步,营口片区将以企业需求促进制度创新,以制度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以高起点、高质量、高要求为目标深化制度创新工作,继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以“办事方便、成本竞争力强”为目标,探索出台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准入前改革创新政策;“法治体系优良、信用监管规范”为目标,通过审批赋权、管理松绑、信用规范等一系列创新,建设审管联动闭环管理体系,以科学的监管标准、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降低企业准入后的制度交易成本。

       营口片区将实施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双新联动,赋能产业提质增量,充分挖掘自贸试验区、国家级高新区、综保区“三区”政策潜力叠加优势,推动构建适应“三区叠加”政策环境下,数字经济、“四新经济等“风口行业”的发展环境及应用场景;加快推进东北跨境商品集散加工中心,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两中心”,国际海铁空联运大通道的重要枢纽“一枢纽”,智能安全(应急)装备制造基地、环保新材料产业基地、日韩创新合作产业基地“三基地”建设步伐。

      此外,营口片区还将继续加强“15+15”创新团队建设,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在商事、投资、贸易、事中事后监管、行业管理制度等重点领域开展更为深入的创新研究,为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更全面的制度保障。(文 孙胜慧)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