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最高补贴2500万元
2021-09-26 09:31:26来源:沈阳日报编辑:王巍责编:李胜兰

  原标题:市科技局发布“人才新政3.0版”配套实施细则 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最高补贴2500万元

  9月24日记者获悉,为落实沈阳“人才新政3.0版”,市科技局近日出台5项人才专项配套实施细则,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等予以资金支持。

  《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的支持对象为驻沈高校、科研院所在沈阳市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团队)、技术转移机构依托单位、技术经纪人。科技成果在沈阳市转移转化的,按照每年每项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每项最高补贴50万元。对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每个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根据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效果,择优给予机构最高30万元奖励。对于上一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技术经纪人,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沈阳市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支持沈阳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聚焦经济转型升级“三篇大文章”的20个重点产业链方向上的企业,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沈阳市产业需求“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未来技术攻关的,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给予补助。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20%给予支持;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0%给予支持;技术合同成交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40%给予支持。同一项目最高补贴2500万元。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重点支持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能、课题研究方向符合沈阳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趋势,科研成果具有良好应用和转化前景的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方式为一次性无偿前资助10万元。(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岳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