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皇姑区开展2021年秋季项目现场推进会(集中开工)活动
2021-10-18 17:45:1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李胜兰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长期以来,沈阳市皇姑区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创新型城区的发展目标,推动新区产城融合、老区城市更新双轮驱动发展,狠抓项目建设“谋、立、推、建”,全力推进项目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近期,皇姑区开展了2021年秋季项目现场推进会(集中开工)活动。

沈阳市皇姑区开展2021年秋季项目现场推进会(集中开工)活动_fororder_222

活动现场 供图 皇姑区委宣传部

  项目建设没有冬闲期,皇姑区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把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以做好“三篇文章”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主要抓手,秉持“招商为要、项目为王、落地为大”理念,通过强化项目落地攻坚、强化项目审批攻坚、强化项目问题攻坚、强化推进机制攻坚、强化盘活存量攻坚,不断为高质量发展蓄势增能。皇姑区以营商服务创新打造“皇姑办”服务品牌,深化“城市合伙人”概念不断创新合作模式,本着“共创、共享、共担”核心理念吸引企业精英、科技人才到皇姑就业、创业和发展。

  皇姑区开展重点项目“一联三帮”活动,由12位区级领导对区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进行帮扶;结合街区经济建设,不断完善属地经济服务职能,指定10个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所属地区项目的“首席服务官”。全区选取20位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担任“项目服务官”,为项目提供全审批流程、全生命周期的保姆式服务,积极开展“三会”审批服务新模式,经过“审前辅导会”,使西窑二期-1A地块等项目的文物勘探工作由一个月缩短至一周完成;采取容缺办理、分阶段办理等方式为西窑钢材市场二期地块等项目提前完成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推动项目落地即开工,围绕科创、文旅主导产业,全面实施老区楼宇开放发展和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双轮驱动,针对金昌商务中心、信悦汇、首府科创园等产业龙头建立项目服务专班;协助新落地的旭辉西窑地块的产业策划成立了工作专班,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皇姑区出台“皇钻十六条”3.0版,发挥政策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提高主导产业扶持力度和含金量,截至目前,已兑付惠企资金4616万元,现有双创载体43家,总面积50余万平方米,年均增速在50%以上。

沈阳市皇姑区开展2021年秋季项目现场推进会(集中开工)活动_fororder_111

活动现场 供图 皇姑区委宣传部

  皇姑区在首府新区内推进产城融合加速发展,沿鸭绿江北街地铁六号线为轴的C6科创走廊建设全面启动 ,有在建亿元以上项目43个,总投资412亿元,产业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

  皇姑区聚焦楼宇新经济,推进城市更新。沿一环崇山路沿线,“沈阳智优沃数字产业加速器”“沈阳数创工作”“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大厦”由东向西一字排开,形成了新的数字产业带,启动“三地五园”项目,打造“沈阳-北京-海南”三地联动的数字经济协同创新产业发展体系,通过飞地联动、链接中关村,面向海内外、充分发挥首都科技资源聚焦优势、海南国际自贸港的区位优势,建设数字经济特色产业高地和面向国内外的技术、人才转移转化窗口,打造飞地合作的“皇姑模式”,以高水平的创新模式开放合作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全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共计3103户,数字经济亿元以上项目达到60个,带动全区数字经济板块快速发展。

  截至目前,全区实现开复工项目124个,同比增长21.6%;完成投资108.8亿元,同比增长11.2%;产业项目开复工89个,同比增长14.1%,完成投资51.5亿元,同比增长9.8%,产业项目数占比71.8%,其中,主导产业科创、文旅类项目67个,同比增长36.7 %,项目数占比54%。(文 袁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