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试点巡回检察组“生面孔”深入看守所突击查验
2021-10-28 18:18:5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冯薇薇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为不断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健全对看守所“派驻+巡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2021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印发了《关于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全国20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10月28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沈阳市检察机关作为试点之一,从2021年4月至9月,对所辖12家看守所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巡回检察工作。这次试点工作是落实高检院“派驻+巡回”检察方式改革的一次有效尝试,是加强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

沈阳试点!巡回检察组深入看守所突击查验 “生面孔”巡回检察_fororder_图片9

发布会现场 摄影 周青杰

  沈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介绍,沈阳市检察机关精心组织,确保巡回检察准备充分。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二是抽调精干力量,细化任务分工,实行“5+1”人员配备和“带队+选调”交叉入组工作模式;三是广泛征集信息,细化线索来源。通过提前掌握信息资源,巡回检察组收集到问题线索29条,并针对问题制作了时间表、路线图、调查问卷、询问纲要等一整套行动方案,确保巡回检察有的放矢。

  据悉,巡回检察组将事先设计的调查问卷逐一发放到每一名在押人员手中,为避免问卷得到“统一答案”,答题中实行“管押分开”,当场填写后直接收回,确保反映问题“一个都不能少”,共发出2548份问卷,全部收回。

  同时,巡回检察组在填写问卷的在押人员中重点选取236个谈话对象,深挖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线索。为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巡回检察组还特别与35名在押的民营企业从业人员逐人进行谈话,了解其羁押中的权益保障问题。

  为掌握最真实的日常监管执法情况,巡回检察组还调取早期的监控录像,在几百个小时的录像资料里对重点时段“细抠”,对重点画面“紧盯”,从中发现问题。

  通过对看守所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全面检察,巡回检察组共发现监管执法不规范等各类问题144个,针对发现的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37份,监督意见采纳率达100%。与此同时,巡回检察组还对检察机关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是否依法履行职能进行了严格检查,共排查出驻所检察薄弱点31项,帮助解决问题11个。

  对于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与传统的派驻检察相比有什么优势,贾海洋表示,巡回检察最大的优势和特点就是检察人员不固定、用“生面孔”深入查找问题、巡回方式机动灵活,且通过巡回检察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更加集中深入具体,看守所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建议也更加重视。

  为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治,沈阳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下一步准备安排交叉巡回检察“回头看”行动,对首轮巡回检察中发现的监管和派驻检察工作相对薄弱的看守所和检察室,由与首轮不同的巡回检察组进行再回访、再查验;同时,本着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的目的,计划联合沈阳市监管支队共同发力,帮助部分看守所破解资金不足、设备老化等难题,力争通过积极协调各方把这些问题“一次性解决”,携手维护“高墙内的正义”。(文 周青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