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倡议书
2021-11-12 18:39:03来源:沈阳网编辑:王巍责编:冯薇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普及发展,一些传销组织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等形式,发布传销信息,欺骗、误导网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了营造良好的网络行业经营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抵制传销毒瘤,构建和谐、健康、规范和有序的网络生态,共同促进网络平台健康发展,在此我们共同倡议:

  1.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企业经营,严格管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履行企业责任。

  2.建立网络平台自律机制,严禁传销组织打着“直销”“网络营销”“连锁经营”“资本运作”“人际网络”“电子商务”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以“小投资大回报”“快速致富”“只要坚持就能成功”等非法宣传手段进行违法活动。以突出服务消费者的经营理念,杜绝误导消费、夸大产品功效、奖励回报等虚假宣传行为,科学、实事求是的进行企业和品牌宣传。

  3.网络平台企业要按照平台功能甄别分类,加强监管,强化平台对信息内容的自我审查职责,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关键词过滤、敏感词屏蔽等手段,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加强网络交易及信息内容审核,定期对网站内涉嫌传销的信息进行清理移除,对发布者进行警告、封号等必要的内部处理,杜绝涉嫌传销信息,努力构建无传销网络。

  4.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宣传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平台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查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全面铺开网络反传销宣传工作,助力执法机关线上、线下打击传销工作。

  5.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站用户传销行为投诉举报渠道,禁止用户利用视频、音频会议室等网络空间进行传销活动,随时对涉嫌传销的网络群组进行清理。

  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和谐。希望各互联网平台企业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积极参加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配合执法机关打击传销违法活动,不断净化网络空间环境,为创建无传销网络贡献力量。

  举报电话:110、12315

沈阳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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