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拿地即开工”模式助力企业快发展
2022-05-25 16:20:3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胡晓萌

  5月19日上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的“数字辽宁·联通赋能算力中心项目”经办人刘文新来到辽宁省沈抚示范区行政审批大厅,咨询项目建设“拿地即开工”的相关审批流程。窗口工作人员牟海东介绍了审批条件及流程,并列举一个项目的审批案例。刘文新连连点头称好,竖起拇指点赞。

  去年5月,方大·世纪城颐养项目与沈抚示范区签署项目投资协议。5月19日15时30分,企业取得了在沈抚示范区投资建设的411亩土地成交确认书,并通过承诺制审批模式,容缺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合同、质量监督等所需前置件;16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时10分完成现场踏勘;17时,方大·世纪城颐养项目开发报建经理聂鹏,从牟海东手中接过了《建筑工程施工预许可证》。

  聂鹏说:“这速度太快,太神奇,简直不敢想象。”

  牟海东说,沈抚示范区2018年开始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审批,2020年5月开始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截至今年3月底,已经发出86个《建筑工程施工预许可证》,其中13个项目通过“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取得施工许可。

  牟海东回忆,当天方大项目的开发报建经理聂鹏捧着刚刚打印出来、还有热度的开工许可证,连连发出感慨。沈抚示范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的审批模式,看似只是一次审批制度的改革,实际上让投资者感受到了沈抚示范区一流的营商环境,在这里投资发展地利人和。

  沈抚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局长王鹤锦介绍,“拿地即开工”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的又一次改革,备受关注。实施过程需要采取提前介入与承诺制审批紧密结合,提前介入阶段项目单位需自愿申请并承诺“自愿承担因投资决策及土地摘牌竞价等因素未摘得土地的风险。”

  据了解,为保证“拿地即开工”的合法性,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后,沈抚示范区组织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土地组报卷、土地征收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对项目单位开展规划、建筑设计、人防、消防等咨询和初步审查服务;在土地挂牌阶段,示范区规委会进行实质性审查,待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立即启动承诺制审批。   

  沈阳盛世五寰科技有限公司在沈抚示范区投资建设“沈阳盛世五寰智能装备产业基地”项目。行政部经理高志鹏说,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推行区域评估,评估成果供所有企业免费共享,在简化审批流程大幅压缩审批时限的同时,为企业节约了投资成本,也减少了时间成本,“企业可以针对北方气候特点,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冬闲’给工程建设增加成本。‘拿地即开工’为企业项目提供了最佳的内生动力。”

  沈抚示范区将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审批,逐渐深化升华为“拿地即开工”模式,助推企业快速发展。下一步,沈抚示范区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对于信用极好的企业,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审批。

  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董峰表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是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的。这样的改革不仅是政府工作效率的体现,更是政企间密切配合的具体体现,获得了“双赢”的效果。

  董峰说:“沈抚示范区的生命在于改革,前途在于创新,价值在于示范。所以,一切工作必须围绕改革创新示范这个主线,推出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推进创新驱动引领,稳中求进,展现出宏大的建设场景。”(文 兵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