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王巍):沈阳力争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打造东北亚最具影响力的青年发展型城市。6月23日,在“沈阳市入选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新闻发布会上,共青团沈阳市委副书记孙涛就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近日,沈阳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沈阳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处处体现“青年优先发展”这条主线,促进青年宜学、宜业、宜居、宜育、宜乐,探索具有沈阳特色的“年轻态”城市建设模式,为城市发展注入“青活力”。
发布会现场 摄影 张所文
“七个着力优化”让沈阳对青年更友好
沈阳以“七个着力优化”让沈阳对青年更友好,使城市更加“年轻态”。
一是着力优化规划环境,做好顶层设计。沈阳历史性地出台了首个《沈阳市青少年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每年发布500个青年友好场景,打造青年人喜欢打卡、能够沉浸式体验的城市书房、文化创意园、特色小镇、博物馆等,建设5个具有综合影响力、青年聚集度高的场景集聚区。
二是着力优化教育环境,促进青年宜学。沈阳在全市范围内建设30个创新实验室,提高学生的创新素养;推动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教育延伸,建立500个睦邻学习点。沈阳还将持续推进全国“双减”试点城市建设,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缓解青年家长的负担和焦虑。
三是着力优化就业环境,促进青年宜业。沈阳将每年新增加就业岗位不少于15万个,为在沈就业创业的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外埠青年技能人才按学历提供最高9万元的生活补贴支持,为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2年最高6万元的创业经营场地房租补贴支持;重点关注包括网络主播、网约配送员、农业经理人等在内的新业态从业青年,在持续优化合同制度、协调机制、仲裁制度的过程中,保障他们的劳动权益。
四是着力优化居住环境,促进青年宜居。沈阳将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青年住房困难问题,计划到2023年年底前,累计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不低于6万套,同时为青年人才按学历提供最高7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
五是着力优化生活环境,促进青年宜育。沈阳建设“团缘之恋”等婚恋交友平台,帮助青年拓宽交友渠道。沈阳将健全普惠“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一小”是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缓解青年育幼后顾之忧;“一老”是在全市每个街道及有条件的镇至少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减轻青年赡养老人的压力。
六是着力优化健康环境,促进青年宜乐。沈阳通过建设适合青少年成长的智慧体育公园,创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服务驿站,让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减少“小眼镜”“小胖墩”数量;推动学校内普遍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在高校将按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专业心理咨询教师。
七是着力优化安全环境,维护青少年权益。沈阳在青少年中推进普法教育,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防艾等宣传;着力加强沈阳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开设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年初以来已接听热线5400余人次,努力为更多的青年办实事、解难事。
“五个组织动员”让青年在沈阳更有为
另一方面,沈阳将用“五个组织动员”让青年在沈阳更有为,为城市注入“青活力”。
一是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引领城市文明风尚。沈阳将广泛开展社区青春行动,建立一支涵盖28万名青年志愿者的服务队伍,把志愿服务大篷车开进全市社区,提供定制化、点单式的志愿服务,擦亮沈阳青年志愿服务品牌。
二是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投身创新创业热潮。沈阳将办好“创青春”沈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持续深化创业扶持体系,为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提供创业补贴、融资支持、免费办公场所等帮助,为创业青年留沈兴沈保驾护航。
三是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沈阳锚定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中心目标,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到2024年5月,培养具有较强产业支撑力的工匠人才超过1000名、高技能人才5万人,深化青年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选树宣传青年奋斗典型,激励广大青年立足本职比学赶超。
四是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沈阳将增强青年的城市主人翁意识,进一步畅通青年为城市建设管理建言献策的渠道,让青年在“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新风尚中当宣传员、做践行者。
五是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助推生活品质提升。沈阳拓展青年喜闻乐见的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打造品质消费体验的新场景,探索建立与青年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公共服务空间与设施建设标准,有效提升青年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参与感和贡献度。
下一步,沈阳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发挥好统筹协调服务职能,与各成员单位一道,高效联动、精准发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试点专班,做到专职负责、专项推进、专人专干;增强政策倡导意识,聚焦青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补齐政策短板、完善政策体系;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各方各界共同关心支持青年发展,打造城市友好、青年有为的工作品牌,展现沈阳的城市魅力,提高青年的关注热度。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