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化工”)正式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进入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第一方阵。
知识产权管理获认可 赢得殊荣
2022年,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决策部署,分型分类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促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打造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第一方阵,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
沈阳化工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拥有一支国内一流、经验丰富、稳定发展的PVC糊树脂专业技术研发队伍,公司有效专利71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奖项30余项,鉴定投产国际先进与填报国内空白的科研成果20余项。公司也是沈阳市知识产权管理重点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知识产权维权案胜诉 敲响警钟
荣誉的背后,是沈阳化工几代技术人的不懈追求与不辍努力。回顾沈阳化工知识产权管理提升之路,总工程师曹凤民说,知识产权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提升之路上,沈阳化工也并非一帆风顺。2017年4月,辽宁省高院通报2016年辽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公布了10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沈阳化工诉三家企业侵害技术秘密一案位列其中。
1983年,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沈阳化工从日本引进糊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技术及主要设备。该项目在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生产,公司成为该技术的合法权利人。2012年8月,沈阳化工发现公司微悬浮法糊树脂生产工艺技术可能被窃,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过近两个月的排查,发现是沈阳一家公司为侵权企业提供了糊树脂生产技术。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为进一步查实该公司窃取糊树脂生产技术的过程,沈阳化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3年,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涉嫌窃取技术的公司也被查封。经查,该公司通过利诱、收买曾参与1987年糊树脂技术引进项目的人员,非法获取沈阳化工糊树脂商业秘密并低价转让给侵权企业。2014年9月,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判定相关企业及7名被告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侵权公司被判处罚金,7名被告人均被定罪判刑。
2015年4月,沈阳化工商业秘密民事侵权案件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历经沈阳中院一审、辽宁高院终审和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沈阳化工赢得了维权诉讼的胜利,侵权企业被判停止侵权行为、拆除侵权设施等,并赔偿沈阳化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沈阳化工依法捍卫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震慑了其他“窥视者”,同时也为全体干部职工敲响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警钟。此后,公司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并以此案为背景制作了专题教育片,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密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推动知识产权优势转化 促企发展
本次参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对沈阳化工创新能力、创新氛围以及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检验。
接下来,沈阳化工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使得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可追溯,有效应对知识产权风险,建立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体系,培养一支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在这个过程中,公司全员都将参与其中,可以进一步激励创新,明确责任,增强知识产权防范意识,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促进公司的持续高质量发展。(文 张丽彬)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