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2024-01-24 09:16:51来源:沈阳日报编辑:张琪责编:尹红燕

  1月22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便捷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操作,辽宁省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经营主体实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即可实现足不出户线上办理,方便了失信主体信用修复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申请,包括依法申请提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提前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优化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工作目标,以便利性、服务性为原则,聚焦经营主体在申请及办理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认真谋划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

  为保证经营主体无障碍申请,平台增设操作指南和各类型信用修复申请模板,选择“企业信息填报”专栏,进入“信用修复”模块,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后即可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同时对信用修复不熟悉、网络操作不熟练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管工作人员采取线下指导方式,协助完成网上申请。经营主体也可以随时跟踪查询修复进度并咨询相关问题,极为有效地降低了经营主体的人力和时间成本。

  为保证经营主体快速完成修复,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任务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内部联动配合,实行同级申请同级修复,实现受理不拖沓、审核不卡顿。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操作流程、办理要求,提高业务能力,推动信用修复工作有序开展。

  辽宁实施的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经营主体重视信用、珍惜信用、守护信用,为促进信用环境的持续改善发挥积极作用,夯实社会诚信基础,助推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记者 尚志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