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闹社火 贺新春
2024-02-07 10:07:04来源:辽宁日报编辑:王巍责编:魏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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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金州龙舞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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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社火又称“武社火”。出场前通常需要排兵布阵,前有将、后有卒,呈现出古代战场的气势。演员们表演前不但要画脸谱展示人物身份,还要身着战裙、脚蹬快靴、头戴花盔、背插靠旗等,装扮齐全后,方可粉墨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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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北四家子乡的民间艺人正手持双锤表演“黄河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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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社火演员正在化妆,准备排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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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火表演不仅是当地人喜爱的自娱自乐活动,而且对外来游客也同样具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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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举办的秧歌会演,吸引了大批群众赶来欣赏,喜庆氛围浓厚。特约记者 仇一军 摄 本组图片除署名外由记者 杨靖岫 摄

  “一方水土一方艺。”社火是民间欢庆春节的一种自演自娱活动的总称,内容包括踩高跷、跑旱船、舞狮舞龙、扭秧歌等一系列表演,盛行于辽宁省各地民间,表达着人们对新一年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辽宁历史上地处草原、农耕和渔猎文化交会处,民间社火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身特有的热烈、欢腾、奔放、刚劲、豪迈、尚武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大连、本溪、朝阳等地社火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刚进农历腊月,辽宁省各地社火团队的“会首”就开始张罗活动,准备道具、组织排练……忙得不亦乐乎。

  近年来,社火文化在辽宁省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和传承,无论是朝阳社火的“黄河阵”,还是本溪的“武社火”,抑或是金州龙舞等,正回归群众生活,并在创新中得以传承发展。

  金州龙舞距今已有140多年历史,起源于金州古城西门外村(今大连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园艺村),古称西门外龙舞、龙灯舞,又称园艺龙舞,2008年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是带有辽南地区海洋文化特色的民间舞蹈形式,是东北唯一的龙舞非遗项目。金州龙舞已传承10代,超过百人,其中传承人年龄最小的6岁,最大的70岁。

  朝阳社火于2008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在朝阳县、建平县、凌源市等地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朝阳社火内容和形式种类繁多,且各具特色,既有北四家子乡百人以上阵容的“黄河阵”,又有台子乡的“背阁”“九女船”、西五家子乡的“夜八出”“跑黄河”、木头城子镇的“寸跷”、贾家店农场的“大高跷”等。

  有着百年历史的本溪社火,也叫“武社火”“武秧歌”,2008年6月获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表演中,利用长矛、大刀等十八般兵器,显示“武”的力量,故事中的人物身份、性格用脸谱来体现,服饰主要有战裙、快靴、花盔、靠旗等。当平日里的农民上好妆容、穿好戏服,就瞬间化身为戏中英雄,传承着本溪社火非遗项目。

  此外,还有以刚劲勇武豪放著称的抚顺满族地秧歌,以欢腾奔放火爆见长的海城秧歌……社火活动在辽宁省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闹社火,既是一场辞旧迎新的欢庆,又是一种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期冀着新希望、新追求、新梦想都能在崭新的一年照进现实。(记者 杨靖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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