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2月10日至2月17日),辽宁省营业性运输共发送旅客618万人次,其中公路、铁路、民航、水路分别运送旅客260.5万人次、291.7万人次、57.8万人次、8.4万人次;日均运送旅客77.3万人次,同比增长87.3%。
2月15日(正月初六)出现客流小高峰,主要集中在省内中短途线路。春节期间,全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运输市场秩序良好。
多措并举提升服务品质
客运站严格执行客运服务标准规范,成立“党员突击队”“小燕子服务队”,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室,提供充电器、姜糖水等温馨服务,大连湾等渤海湾省际客运站全面启用电子船票,旅客登船时间缩短50%,候乘体验大幅提升。
铁路部门采取提前预售、预约等方式,共办理学生车票9245张、务工人员车票9205张。
辽宁省机场集团为“首乘”旅客、“老幼病残孕”旅客提供爱心服务,赠送非遗手工“纸龙”、“柿柿如意”香包、卡通吉祥龙公仔等礼品,在旅客登机牌上贴上“福”“旺”等字样,营造富有年味的节日氛围。
辽宁省交投集团在274个收费站设立咨询服务台,为用路人提供免费开水、晕车药、问路等服务3391次,送“福”字、春联4500套,除夕夜赠送饺子800余份,协助处置故障车辆302台,做好人好事20件。
确保公路通行安全顺畅
全省高速公路出口客车流量879万台次,其中小型客车免费通行833.3万台次,日均104.2万台次,同比日均增长33.7%;累计减免通行费3.4亿元,日均减免4221.2万元,同比日均增长24.9%。
各级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和养护生产单位分级加密开展公路日常巡查检查,共出动人员2133人次,发现并排除险情82处。2月13日至2月14日(正月初四至正月初五),辽宁省东部、北部局部出现降雨,公路部门第一时间开展融冰防滑材料撒铺作业,共投入养护人员2347人次、车辆设备916台次,使用融雪剂438吨、防滑料1692立方米。
狠抓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
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供需精准对接和运输组织高效衔接,科学制定运输保障计划,全力保障电煤等能源物资运输高效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坚持“7×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督办转办、一事一协调、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各类不通不畅问题。
春节期间,全省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车辆1.2万台次,成品油、燃气道路运输量分别达到37.5万吨、10.7万吨,日均同比均增长90%以上。
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持续推进
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出租汽车拒载、强行并客、中途甩客、索要高价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和市场良好秩序。
春节期间,全省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2803人次、车辆891台次,检查车辆9756台次,查处违法行为104件,查扣违法违规客车33台。
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辽宁省春运办建立实施了“日调度、日总结、日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数据信息汇总分析,按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据统计,12328电话受理总数为4.1万件,其中信息咨询类3.8万件,投诉举报类2500余件、意见建议类500余件,办结率99%,期间未接到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春运前20天运行平稳有序
春运前20天(1月26日至2月14日),全省营业性运输共发送旅客1752.1万人次,同比增长87.9%。其中,道路客运发送旅客901.2万人次,同比增长108.1%;水路客运发送旅客15万人次,同比增长28.7%;铁路发送旅客590.9万人次,同比增长74.4%;民航发送旅客245万人次,同比增长64.5%。
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车流量合计1648.8万台次,同比增长12.9%,其中客车1478.7万台次、同比增长15.2%,货车170.1万台次,同比下降4.2%。全省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车流量5.8万台次。(文 杨薇)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