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伟山介绍情况 摄影 杨薇
5月23日,在辽宁省农村环境净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新闻发布会上,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伟山介绍了盘锦市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情况。
周伟山表示,盘锦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以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为抓手,以省级美丽宜居村、美丽示范村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重点工程,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打造北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样板。
盘锦作为辽宁省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市和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市,2014年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经过多年来的建设改造,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2023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盘锦市以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为切入点,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2023年,盘锦市大洼区、盘山县、兴隆台区在全省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考核中位居第一等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5%,小污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0.8%,客运公交站点两公里半径覆盖率100%,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25%,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48%。
2024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盘锦市将聚焦打造全域美丽乡村目标,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盘锦美丽乡村提档升级。
2024年,盘锦将在全市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干部包保体系,按照市级包县、县级包镇、镇级包村、村级包片的原则,全市共落实四级包保干部近2000人;计划再创建20个省级美丽宜居村、美丽示范村,使其占保留村比例达到93.8%,计划到2025年实现保留村全覆盖;加快推进大洼区、兴隆台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着力补齐5个基础薄弱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村内道路等基础设施短板;计划完成全市200个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6%,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61.4公里,投入1.62亿元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农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落实市县(区)财政每年25万元/村的配套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管理维护,为盘锦市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文 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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