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新质生产力 助推人才上C位 沈阳市着力激活“人才引擎”
2024-05-30 10:47:10来源:沈阳日报编辑:张琪责编:蒋硕

  2023年,沈阳市人口净流入5.8万人;全市新增两院院士5人;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沈留沈16.1万人……

  一直以来,沈阳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兴沈英才计划”为牵引,深耕“C才”工作理念,推动人才上C位、做主角、当主力,以求贤若渴之心引才聚才,以夯基垒台之举育才强才,以筑巢引凤之策爱才留才,为推动沈阳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全链条优化政策聚力吸纳英才

  4月10日至11日,202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座谈会在沈阳召开,会议精准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高质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支撑和培育新质生产力。

  围绕落实会议精神,沈阳市紧紧围绕20个产业链和10个重点产业集群链上企业实际需求,全面优化升级人才政策措施,着力提升人才发展格局,以优质高效贴心服务助力重点产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招才引智,全力保障各类人才在沈阳安心、安身、安业,唱响“沈水之阳、我心向往”主旋律,跑出人才集聚“加速度”。

  据悉,沈阳市对新引进、新当选的院士等A类人才,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对博士、硕士、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16万元、8万元、4万元的综合补贴。在产业与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沈阳各层级人才大幅增长。截至2023年底,全市专技人才共有113万人,占全省专技人才总量的28%。去年,沈阳市成功举办了“博士沈阳行”“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等人才品牌活动,在社会各界引发热烈反响。

  全方位优化体制机制激发人才活力

  “通过赋予链主企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权,一方面用人主体能清晰且及时地掌握产业链上各类人才稀缺程度,另一方面也势必基于内部公平对结果负责,促使将最优化的政策资源以最有效的方式赋予相应人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运营部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沈阳市大力推行人才自主认定。向企业大力倾斜,让企业唱主角,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目前全市自主认定单位达到304家。

  去年,沈阳市重新组建了“农业系列(新型职业农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新型农民职称评审,让高素质职业农民挑上乡村振兴的“金扁担”,还把职称评审“直通车”开到“家门口”,采取企业自主审核、适当结合企业特点制定评审标准、邀请企业专家参加评委会、上门组织评审和适当提高通过率等措施为480名企业人才评定职称。沈阳市在全省开创先河,成立“工程系列高技能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突出业绩导向,突破学历、资历、奖项、论文限制。3年来,共有160名高技能人才获得机械、焊接、药学等专业职称。

  全领域产才融合提升育才效力

  产业是人才引进的“蓄水池”,人才是产业发展的“加速器”。 2023年,沈阳编制发布了《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为人力资源精准开发培育和人力资源市场壮大建设提供依据。创新开展“校企双制”人才培育模式,聚焦市场急需紧缺专业,开展大学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3000余人,围绕重点产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中级工、高级工近6000人,通过“技能大师签约带徒”等方式培养技师、高级技师,形成“阶梯式”人才培养模式。

  多年来,全市68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55家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见证了博士后群体埋头耕耘后的累累硕果。沈阳博士后政策历经5次升级,至今累计资助博士后2.6亿元,服务进站博士后5800人,目前在站2024人,累计出站3776人,出站留沈2603人,留沈率70%。累计申请科研专利3335项,发表SCI论文8589篇。

  全要素服务保障营造爱才生态

  “让人才成就沈阳,让沈阳成就人才”。沈阳坚持多维度构建“人才生态圈”,以更加精准精细的服务凝聚人才,竭力实现增“人数”与得“人心”同频共振,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

  实施“舒心创业”品牌创建行动,去年扶持创业带头人3378人,带动就业2.1万人。同时,综合运用政府统建、社会化合作和企业自建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三年免租人才公寓。向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持卡可在14家定点医院享受就医和预约转诊“绿色通道”、免费体检等服务。通过“盛事通”App实现人才认定、就医服务、大学生补贴等事项直达直办。全国在校大学生都可登录沈阳“舒心就业”平台注册“新阳卡”,享受在沈各项优惠服务,沉浸式感受沈阳包容、开放、亲和、大气的文化氛围。

  沈阳未来,因你而来!2024“博士沈阳行”活动盛大启幕,沈阳市正以精挑细选的“黄金岗”和真诚周到的“钻石策”吸引八方英才,把人才这个“关键变量”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记者 梁馨月)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