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装载着沈阳地区首单陆路启运港退税货物的X438次货运班列从沈阳东站准时发车驶往大连大窑湾港,这也是辽港与国铁沈阳局集团共同升级打造的沈大城际快速货物班列首次开行。本批货物在沈阳东站报关并完成出口退税申请,货物顺利放行,首单测试圆满成功。
首发现场 供图 沈阳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启运报关出口,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其中将大连大窑湾作为离境港,将沈阳市沈阳东站和蒲河站两个内陆铁路站点作为启运港,列入政策实施范围。
沈阳市商务局会同沈阳海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以及相关地区和单位迅速成立启运港退税政策推进工作专班,建立了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推进政策落地。沈阳海关第一时间调整相关业务参数,加强和大连海关沟通协作,做好通关应急保障,确保铁路转关启运港退税业务平稳顺利运行。由辽宁集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营的沈阳东站集装箱场站,具有海关监管场地和沈阳铁路物流中心功能区,具备实施启运港退税业务的基础条件和独特优势。
本次载货的沈阳东站至大连港城际快速货运班列每周三班,夕发朝至次日达,在途时间缩短至9小时以内。本批货物为玻璃制品,货值2.76万美元,施行启运港出口退税政策比原出口船舶离港退税节省约5天时间。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顺利落地,有利于加快外贸企业资金回笼,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同时将进一步提升沈阳市铁路场站吸附能力和服务辐射能力。
下一步,沈阳市商务局将继续会同沈阳海关、市税务局、集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做好政策落实的服务保障和宣传推广,实实在在把政策利好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文 王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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