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行政执法环境,近期,大连市普兰店区立足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拟出台《普兰店区开展“阳光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围绕行政执法主体“阳光”、行政执法行为“阳光”、行政执法监督“阳光”三方面,制定18项具体举措,通过强化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全流程监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法治之力助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以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行政执法主体“阳光”,围绕从源头上遏制乱执法,列出五项具体举措。包含制定《普兰店区2025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禁开展清单外事项行政执法;公示并动态更新调整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办公地址等相关内容以及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执法证号等信息,防止非法执法行为;邀请专家、教授、执业律师等对执法人员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旁听庭审,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取消对行政执法任务量“下指标”“搞排名”“纳入考核评比”等要求。
行政执法行为“阳光”,侧重于规范执法过程公正文明,制定了公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公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检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十项举措。同时,全面推行涉企“首违不罚”,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柔性执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按照包容审慎原则一律实施免罚。
行政执法监督“阳光”,聚焦结果导向,制定三项具体举措,确保监督取得实效。通过大数据监督等形式,对违规实施涉企行政检查的,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严肃追责问责;设立线上投诉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受理企业对违规行政检查的投诉举报;司法部门还将通过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案卷评查、伴随式执法等方式开展监督,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监督的透明度、公信力和实效性。
普兰店区“阳光执法”行动将从2月起正式实施,明确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任务贯穿全年。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普兰店区还成立“阳光执法”工作专班,牵头抓总,压实责任,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序时任务,努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文 孙毓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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