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辽宁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完成10个公共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登记工作。
平台体系建设按照“一个标准、两级平台”的思路开展。国家数据局制订统一的登记技术和业务标准,负责建设国家登记平台,确保与各省对接,实现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和统一赋码,数据一键查询、一地登记全国互认。
此次登记工作是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组织指导辽宁金科征信、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市数据局、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数产公司展开的,主要包括“黄渤海与日本海海洋环境数据要素”“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标公示数据”“大连市海域使用权登记数据”等3项数据资源和“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企业信用报告”“大东区智慧公交车路协同系统数据集”等7个数据产品。
下一步,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将以全国首批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成效为引领,制定出台《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完成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深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搭建供数方和用数方桥梁,促进公共数据“供得出、动起来、用起来”,进一步激发数据要素潜能,增强数据资源价值释放的驱动力,更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文 李薇薇)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