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长城保护工作要求,3月25日,辽宁省文物局、河北省文物局在葫芦岛市签署《关于加强跨界长城联合保护利用的协议》,建立辽宁省、河北省跨界长城保护利用合作机制,做好跨界长城保护工作,实现文物资源、保护资源和发展资源优势互补、相辅相成。
双方共同协定,从协作开展保护利用、加强历史价值研究、联合开展巡查工作、共同开展宣传工作、实现信息共建共享等五个方面开展合作。
协议明确,两省省级建立合作决策机制,涉及跨界处长城重大保护管理决策前,由辽宁、河北两省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决策;市级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市级文物行政部门指导辖区内长城跨界县级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针对跨界长城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磋商,协调相关政策,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县级建立合作工作机制,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建立跨界长城合作保护工作机制,负责落实联席会议决议事项,定期召开工作协商会议,通报情况,协调协作事宜,研究制订专项协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督促落实保护项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此次跨界长城保护利用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辽宁、河北两省跨界长城保护利用工作实现文物部门优势互补、携手并进,相邻地方政府齐抓共管、共促发展的新阶段。
两省文物局领导共同查看了九门口长城,现场研究部署下一步具体保护管理措施。
辽宁省文物局局长赵辉、河北省文物局局长罗向军共同签署协议。葫芦岛市政府、市文物局及绥中县文物局,秦皇岛市文物局及海港区文物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活动。(文 李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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