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刘绍阳介绍了推进《辽宁省企业纳税合规管理工作指引(1.0版)》有效落实的有关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梁颖、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主任张磊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黄非
为帮助省内企业更好地适应国内外税收环境新变化,做好纳税合规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2024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和辽宁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辽宁省企业纳税合规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配套的《辽宁省企业纳税合规管理重点事项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推行半年来,已取得积极成效。
刘绍阳介绍,推出《指引》目的是通过完善制度、优化税费服务,帮助企业实现业务、财务、法务、税务工作的深度融合,降低涉税违法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
制度出台后,全省各级税务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明确责任、细化举措,全力推动《指引》和《提示》落地见效。贯彻落实中,坚持企业依法自治,坚持不加重企业负担,坚持便于企业使用。
自2024年9月《指引》及《提示》施行以来,辽宁省税务局和辽宁省司法厅精诚协作,推出系列落实举措,持续引导企业走上纳税合规管理的轨道。
一是积极营造纳税合规的良好舆论氛围。全省各级税务和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多渠道深入宣传《指引》的目的意义、重要作用和主要内容,选派税务业务骨干和专业公司律师团队,为企业开展专项培训,对《指引》进行面对面解读,为推进企业纳税合规管理工作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环境。
二是建立问题建议收集反馈机制。推行半年来,已通过该机制征集问题建议67条,涉及企业118户,问题解决率达到100%。
三是开展企业纳税合规培育。依照自愿原则,全省各级税务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企业纳税合规培育工作,目前已初步确定67户企业为纳税合规重点培育对象。接下来,将根据其所属行业规模、主营业务等情况实施“一对一”纳税合规培育。
接下来,全省各级税务和司法行政机关将引导企业纳税合规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根据新形势和新业态发展情况,细化完善《指引》及《提示》,形成广泛的共治格局。(文 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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