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压实责任,广泛宣传动员,近期,狠抓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治理,有效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畜禽粪污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供图 新民市委宣传部
治理工作启动之初,不少养殖户表示不理解、不同意。“粪污处理不仅要投入人力、物力,还会影响养殖收益,我们不愿意折腾。”大红旗镇红中村养羊大户姚峰道出了养殖户的顾虑。面对这种情形,镇政府负责人积极走访专业养殖户与散户,精准施策。经过多轮沟通,养殖户们逐渐认识到治理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姚峰感慨道:“以前总觉得处理粪污是个麻烦事,现在才明白,这不仅是为了环境,更是为了我们自己的长远发展。政府给了这么多支持,我们没理由不配合。”
在大红旗镇的试点红中村和庄屯村,粪污堆放点选址在农田、养殖集中且交通便利的区域,配备防渗膜等设施,确保长期稳定运行,避免粪污渗漏污染周边环境。还有专业管理人员上岗,“村收集、易山公司转运、乡镇间联动处理”的三级管理体系高效运转,实现粪污定期清运、集中处理。“畜禽粪污整治之后,粪便统一转运处置,离我们住的地方远,闻不到臭味了,整个村的环境都好多了。”庄屯村村民刘玉强说。
专项工作组深入村屯“拉网式”排查 供图 新民市委宣传部
于家窝堡乡的专项工作组也迅速行动,打响畜禽粪污治理攻坚战。党员干部与网格员深入村屯,对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堆放点位分布等情况展开“拉网式”排查,建立起动态管理台账。
同时,于家窝堡乡利用数字平台监控系统实时监测重点路段和养殖集中区,设立4处畜禽粪污暂存点,引导村民科学分类畜禽粪污废弃物。于家窝堡乡政府副乡长王忠尧说:“截至目前,全乡累计清运粪污870余立方米,有效减少了环境污染源。下一步,于家窝堡乡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维护整治成果,计划将清理的粪污转化为有机肥,推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数字平台监控系统实时监测重点路段和养殖集中区 供图 新民市委宣传部
“自从粪污处理规范后,村里的水沟都清理干净,种上了荷花,道路两旁也种了花,粪污也有了专门的存放地方,村里的环境越来越好了,我们住着也更舒服了。”提到畜禽粪污治理工作,东蛇山子镇太平村村民唐晓利高兴地说。原来,太平村以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组织专业队伍对水体进行清淤、打捞垃圾,同时引进荷花种苗进行种植,还建设田间地头粪污存放点,全方位改善农村环境。
自畜禽粪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新民市建立“一企一册”“一户一档”精细化管理机制,通过微信群、现场宣传等多元渠道,向养殖场户发放宣传资料超1000份,《限期完成畜禽粪污收集处置告知书》也送达养殖户手中。督促规模养殖场建设与养殖规模配套的资源化利用设施,完善收运体系建设,各乡镇(街)建设215个收集点,截至目前已收集粪便3.2万吨。多部门联合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严厉查处违规排放行为,清理粪污点位712个,转运粪污3799立方米。创新治理模式,与上海高研院合作开发畜禽粪污管理小程序,全市150余户生猪规模养殖场已全部纳入微信小程序管理,可记录生猪的存栏量、预计出栏时间、粪污的存储量、转运情况等信息,监管部门能够实时掌握粪污动态。各乡镇(街)包保人员还能随时上传检查记录,大幅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同时,新民市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为抓手,构筑起覆盖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处理、还田利用的完整网络,鼓励采用“公司+养殖户”“养殖场+种植户”等模式参与粪肥还田服务,通过签订养殖主体、种植主体与服务方的三方服务合同,建立全程可追溯机制,实现县域内粪肥还田全追溯,目前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新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项目于2023年1月投入运营,年处理畜禽粪污能力26.7万吨、生产有机肥6.7万吨,同时与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合作,加速构建粪污储运处理体系,为农业绿色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出双赢路径。(文 杨薇)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