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有情 冰雪辽宁 | 滑雪温泉喝羊汤 冬天的本溪值得来
2025-12-12 17:53:4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琪责编:蒋硕

  12月10日、12月11日,由辽宁省委网信办主办,沈阳市委网信办、抚顺市委网信办、本溪市委网信办承办的“山海有情 冰雪辽宁”网上宣传引导活动来到本溪市。

“山海有情 冰雪辽宁”网上宣传引导活动走进本溪 摄影 杨薇

  辽宁省内百万粉丝网络名人以及中央和省内新闻网站记者、全国知名商业网站平台负责人走进小市一庄、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本溪花溪沐枫雪温泉旅游度假区、本溪龙山泉啤酒有限公司、中共本溪市委党校,实地挖掘当地冰雪经济资源。

小市一庄 摄影 杨薇

  小市一庄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同江峪村,成立于2016年,经过不断升级改造,占地面积由10多亩发展到1000多亩,员工由10多人发展到300多人,年接待游客由10万人次发展到200余万人次,营业额由100多万元发展到9000多万元,由一个农家院发展成为国家AAAA级景区。

  小市一庄集团董事长韩国华认为,小市一庄是通过新文旅产业融合,主打浓浓人间烟火气,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小市一庄新文旅产业融合通过“陆海空”商业模式,加快了企业的快速裂变和高质量发展。“小市一庄坚持以消费者思维经营企业,主打浓浓人间烟火气,坚持走‘好而不贵,无忧消费’的亲民路线。我们承诺‘在小市一庄消费,如不合心意,无需理由,退换自由’。”韩国华表示。

  目前小市一庄全力打造“六大基地”乡村振兴示范基地、数智化文旅示范基地、红色文化研学基地、新文旅产业融合基地、温泉康养度假基地以及网红电商直播孵化基地这六大基地,不断积蓄发展能量,提升服务品质,争创国家级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 摄影 杨薇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是唯一一家由中宣部批准建设的全面反映东北抗日联军十四年斗争历程的综合性陈列馆。陈列馆常设展览以“林海雪原,抗联英雄”为主题,以东北抗联重要事件、人物、战斗为线索,通过大量的史料、照片、图表、文物以及现代化展示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抗日联军十四年艰苦抗战历史。

花溪沐山滑雪场 摄影 杨薇

  本溪花溪沐枫雪温泉旅游度假区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度假区聚集了以冰雪、温泉、枫叶、生态等核心资源为基础,以冰雪运动、避暑康养、乡村休闲、美食美购等为补充的度假产品集群。目前已建设完成了花溪沐温泉酒店、溪七养温泉酒店、山滑雪酒店、熙康云舍健康度假酒店、小运河酒店、花溪沐雲山滑雪场、花溪沐冰雪奇园、雲山滑冰场、花溪湖冰上运动中心、花溪沐健身步道、户外露营地、房车自驾车营地等核心度假产品。花溪沐雲山滑雪场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有高、中、初级滑雪道7条,最长雪道700米,并有教学道、娱雪道,配套有1条全长800米的四人吊椅滑雪缆车,3条自动循环魔毯。

龙山泉啤酒车间 摄影 杨薇

  本溪龙山泉啤酒有限公司的龙山泉啤酒品牌历史43年。目前企业拥有不同系列二十多个品种,连续九年主要经济指标保持持续增长,2024年上缴税金5.2亿元。龙山泉啤酒曾先后荣获“辽宁名牌”“辽宁重点名牌”“市纳税标兵”“市长、省长质量奖”等荣誉称号,2024年被评为“辽宁优品”;多次代表辽宁参加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进入中国自主品牌企业名录,是省、市优秀民营企业。龙山泉的品牌价值持续上升,行业内综合经济指标及品牌影响力显现较强的增长力。

中共本溪市委党校老师艾德华介绍本溪文旅 摄影 杨薇

  最后一站来到了中共本溪市委党校,党校经济学教研部老师艾德华以《推进实施“文旅兴市”战略》为题,系统介绍了本溪市的山、水、林、泉、洞等特色以及本溪市的冬季文旅产业发展情况。(文 杨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