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沈阳卧龙湖冬捕季将于1月24日启幕
2026-01-15 11:49:3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薇责编:蒋硕

  冰湖凝翠韵,渔猎续千年。1月14日,康平县委宣传部以视频连线方式举行“捺钵千年渔猎 相约冰雪康平”2026第十一届沈阳卧龙湖冬捕季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届冬捕季作为“冬日雪暖阳•相约在沈阳”2025-2026沈阳冬季游的重磅活动,以六大核心板块实现文化、娱乐、体育、商业的深度融合,将于2026年1月24日10时18分在卧龙湖码头启幕,届时将为游客呈现一场穿越古今的冰雪盛宴。  

新闻发布会 供图 康平县委宣传部

  发布会上,康平县委宣传部部长张于代表康平向海内外游客发出诚挚邀请:“相约冰雪康平,共赴卧龙湖之约,共享鱼跃人欢的冬日盛筵,共赏捺钵文化的千年魅力!”

  康平深耕辽代捺钵文化根脉,将卧龙湖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作为辽宁最大的平原淡水湖,127.5平方公里的卧龙湖湿地滋养着800余种野生动植物,既是“候鸟天堂”,更是千年渔猎文化的传承沃土。自2017年卧龙湖辽冬捕文化祭礼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来,历经十届打磨,冬捕季已从传统渔业活动升级为沈阳冬季文旅的核心IP,成为“冷资源”催生“热经济”的生动实践。

各类雪雕景观供游客打卡 供图 康平县委宣传部

  千年渔猎非遗传承,古今交融焕新颜。开幕式全面升级“祭湖·醒网”非遗仪式,不仅重现契丹王室捺钵冬捕庄严盛景和千年古法捕鱼场景,更将千年渔猎文化与现代生活美学相结合,劲歌热舞表演融入“国际沈”潮流元素,既展现十余载冬捕品牌的厚积薄发,也凸显文体旅与冰雪交融魅力,歌颂康平发展的崭新气象。

穿越门带你一步千年 供图 康平县委宣传部

  冰雪主题乐园,沉浸式戏雪狂欢。康平打造集颜值与趣味于一体的冬捕冰雪主题乐园:祺州风情穿越门带你一步千年,捺钵天宫雪滑梯再现辽代天宫盛景,冰凌花海冰雕群成为辽沈网红打卡地。26项冰雪游乐项目覆盖全年龄段,既有冰浮、锦鲤冰场等无动力项目的悠然自得,也有“马鸭出发”冰雪卡丁车等动力项目的激情澎湃,让游客在冰天雪地中尽情撒欢。

一站式文旅服务 供图 康平县委宣传部

  “南院大王”戏剧幻城,解锁场景化体验。康平深挖辽代南院大王贵族墓文化资源,深化“南院大王”IP价值,深度融合辽文化元素设计人物群像,打造“龙湖小酒馆”“冰湖剧场”等互动场景。打破戏剧“第四堵墙”,演员以角色身份与游客实时互动、直播演艺,让每个人都成为剧情主角,带来身临其境式欢乐体验。同时,夜间电音塔光影秀与打铁花表演交相辉映,点燃冰湖夜色,营造全园欢乐氛围。此外,将统一发布冬捕话题,构建“演出+传播”的创新矩阵,让千年辽文化可感可触。

解锁各种场景化体验 供图 康平县委宣传部

  “红炉暖街”2.0,非标商业新体验。升级后的“红炉暖街”构建冰湖非标商业矩阵:“鲤好”康平文创店汇集候鸟、冬捕主题纪念品,中国首款冬捕AR雪糕、中医养生茶饮带来“冰天暖饮”体验,“好多鱼”市集、油炸大会充盈人间烟火,掌上博物馆于方寸间领略辽沈文化魅力,一站式文旅服务让游客尽享贴心便捷消费体验。

  “龙湖欢歌”百姓秀场,全民参与乐翻天。康平搭建百姓专属舞台,每日安排民间艺术展演、非遗互动、年味民俗等即兴演出,让群众“自己演自己”,打造自导自乐的冬季狂欢季,其中既有乡土气息浓郁的民间技艺,也有潮流时尚的文艺表达,让游客深度感受康平的热情与活力。

推动卧龙湖成为沈城冰上赛事首选地 供图 康平县委宣传部

  湖畔冰雪极限运动,动感燃情冬季。康平聚焦“冰雪+体育”,策划系列高品质赛事:2026沈阳·康平卧龙湖冰湖穿越赛、辽宁省冰上龙舟系列赛活动等轮番上演。雪地拔河、单腿驴、雪仗之王等趣味项目同步推出,持续擦亮“康马”城名片,推动卧龙湖成为沈城冰上赛事首选地。

  本届冬捕季创新推出“票根经济”,与沈阳“三车间”跨年音乐会、“一宫两陵”、卧龙湖系列赛事等文体旅场景深度联动。外地游客凭交通凭证、相关活动票根,可享无动力项目免费、收费项目8折优惠及“鲤票”福利;本地游客可购优惠季票,多重福利让冰雪乐趣触手可及。(文 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