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家医工企机构聚力合作 助推科技助残迈向新突破
2026-04-29 19:19:4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琪责编:赵滢溪

  “智能化设备带来的突破性变革在于可以让残障患者从被动治疗变为主动参与,这是传统治疗无法达到的效果。”4月28日,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智能康复中心副主任张鑫如是阐述自己对科技助残理念的理解,对科技助残带来的全新发展充满期待。

  当日下午,国家辅助器具东北区域中心辅助器具技术创新中心与产业协同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第三批共建签约暨产学研对接交流会在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举行。

  签约仪式上,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市骨科医院、沈阳市肛肠医院、沈阳市儿童医院等8家单位与市残联签署共建“两个中心”合作协议。目前参与共建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科技企业已达31家。

签约仪式 摄影 黄非

  签约仪式后,与会单位代表围绕科技助残、医工企协同发展主题开展交流研讨。各医疗机构结合医疗康复技术应用实践及临床康复实际需求,提出助残科技产品研发、技术优化的针对性方向;高校院所、科技企业聚焦康复辅具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分享技术突破与产品落地经验。各方围绕技术互补、资源共享、项目共建展开深入交流,实现临床需求与技术研发、产业发展的精准对接,推动医工企合作走深走实。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下肢外骨骼机器人康复治疗场景 摄影 黄非

  “此次加入共建‘两个中心’体系后,我们就可以对接到更多医院、高校、企业优质资源,依托产学研教全链条赋能发展,提供更多适合残障患者的科技解决方案,帮助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张鑫表示。她以下肢外骨骼机器人康复治疗为例介绍,初期由机器人带动患者开展行走训练,当患者肌肉力量、关节活动度逐步恢复后,便可切换为主动模式,由患者带动机器人逐渐实现自主行走。

  “科技是改变残疾人生活、助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吕波表示,要通过“两个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深化科技助残合作,推进医工企协同创新,加速科研成果临床转化,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市残联将持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统筹整合各方资源,打造更多应用场景,研发更多助残技术,转化更多服务产品,推动残疾人工作与科技、医疗深度融合。

  近年来,沈阳市残联充分整合科技创新资源,积极促进助残领域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打造应用场景方面,举行沈阳市科技助残项目产品应用场景发布会,首批发布技术创新项目8个、产业协同发展产品10个;促进产学研交流合作方面,承办东北区域科技助残促进银发经济发展交流活动,促成校企达成科研合作;推动科技助残成果落地应用方面,促成智能导盲犬应用落地盲人养老机构,探索脑机接口技术在特殊教育领域的实践应用,推动高校深耕情感陪护机器人、手语大模型、康复辅助智能机器人、智能辅助器具等领域科研攻关。前不久,全国首创科技助残健康服务站落地社区,打通了科技助残健康服务“最后一公里”。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近日公布的2025年数字适老助残产品和服务典型案例中,沈阳市手语大模型、AI电子导盲犬成功入选。

  下一步,沈阳市残联将持续推进残疾人事业与助残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完善医工企长效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残疾人康复辅助服务体系,推动更多前沿康复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医院临床,切实把科技创新与产业协同优势转化为服务残疾人的实际成效,让更多残疾人共享科技发展成果。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脑机接口临床应用项目展示及介绍 摄影 黄非

  签约仪式前,参会领导及嘉宾共同参观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东医院康复及脑机接口临床应用项目,近距离了解前沿医疗科技在残疾人康复领域的实践应用成果。(文 黄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