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从“看一场秀”到“玩一座城”
2026-08-03 10:57:30来源:沈阳日报编辑:蒋硕责编:蒋硕

  原标题:沈阳暑期演出市场带动城市综合消费 从“看一场秀”到“玩一座城”

  7月以来,歌手演唱会在沈阳接连上演,吸引了大量跨城乐迷,同时带动餐饮、住宿、交通、购物等多元消费。从“看一场秀”到“玩一座城”,演唱会正成为暑期消费市场显著的增量因素。

  演唱会门票“手慢无”

  今年暑期,沈阳演出市场迎来观演热潮。

  据了解,汪苏泷沈阳六场演出累计接待观众21万人次。谢霆锋“进化”演唱会沈阳站将于8月8日、9日在奥体中心开唱。票务平台数据显示,开票后数万张门票迅速售罄,主办方紧急加场,加场门票同样很快售完。

  7月,任贤齐《齐迹2026》巡回演唱会在三生制药体育馆连开六场,首轮4场门票开票即售罄,后紧急加开2场;周深2026“深深的”巡回演唱会于7月25日、26日在奥体中心连开两场,舞台配置全面升级,配备可变形裸眼3D大屏等高科技设备,进一步提升了观演体验。

  票根优惠延伸消费链条

  演唱会带来的客流,正向沈阳各大商圈持续外溢。

  浑南区常态化打造“票根经济”消费场景,凭演唱会门票可在全区范围内享受餐饮、购物、住宿等多行业专属优惠。这一政策对准大学生群体尤为友好:刚刚结束高考的准大学生,将看一场“青春告别演唱会”作为暑期仪式感的重要选项,票根优惠正好契合他们“花小钱、玩尽兴”的消费需求。

  另外,暑期学生消费的加入让票根经济的链条进一步拉长。许多准大学生不再满足于“看完即走”,而是将演唱会与城市探索打包规划——白天逛沈阳故宫、张学良旧居陈列馆,晚上看演出、逛夜市,形成“观演+研学+社交”的复合消费模式。从一张演唱会票根出发,消费链条正从场馆周边向全城延伸。

  跨城观演带动过夜需求

  演唱会的跨城效应,对城市接待能力提出了考验。

  来自大连的歌迷小汪向记者分享了她的“两天一夜”行程:周六下午乘高铁抵达沈阳,入住奥体中心附近酒店,晚上看演唱会,周日上午去中街逛街,下午返程。“往返高铁票、一晚酒店、吃饭购物加起来,人均花了一千五百元左右。”多位跨城歌迷的消费结构相似,门票之外的住宿、餐饮、交通、购物等费用普遍超过千元。

  美团平台数据显示,7月以来沈阳酒店搜索热度同比显著上涨,场馆周边酒店及民宿在演唱会周末预订尤为紧张。奥体中心周边某连锁酒店前台告诉记者:“演唱会当晚的客房基本提前一周就订满了,很多住客都是拖着行李箱来的。”

  “歌迷之都”从蓝图走向现实

  密集演出的背后,是城市系统承接能力的持续提升。

  今年以来,沈阳将演艺经济纳入文旅体商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沈阳市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体旅消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培育“歌迷之都”演艺经济新品牌,整合文体旅活动资源,每年举办各类活动不少于1500场次。《方案》还要求重点围绕夜游、夜娱等场景,打造“畅游24小时”文体旅消费新名片,2026年全市计划举办大型演唱会40场。

  各区县(市)积极推动票根经济消费场景落地,形成政府搭台、企业联动、商户受益的格局;市文旅局联合市商务局,在餐饮、住宿、景区等多场景开启歌迷专享优惠通道,部分网约车平台推出打车优惠等歌迷出行福利。此外,面向“东北超”赛事观众的票根优惠体系已覆盖全市数十家酒店、30余个景区及2000余家优质商户,为“演艺+赛事”双轮驱动的暑期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汪苏泷6场连开,到谢霆锋开票迅速售罄并加场,沈阳今年暑期的演出市场,显示出城市服务消费的巨大潜力。当歌迷为了一场演出跨城而来,将演艺流量转化为消费增量,并沉淀为城市留量,沈阳正以音乐为纽带,串联起“吃住行游购娱”完整产业链,让“歌迷之都”的名片愈发响亮。(记者 张瑞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